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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普劳人仲(2025)办字第3796号)
2025年12月03日 来源: 上海普陀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普劳人仲(2025)办字第3796号
上海壹梯医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吴泽霖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审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本会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普劳人仲(2025)办字第379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确认申请人吴泽霖与你单位在2024年6月12日至2025年5月22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你单位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申请人吴泽霖2024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22日期间工资人民币43945.76元;
三、你单位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申请人吴泽霖经济补偿金人民币32500元;
四、对申请人吴泽霖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