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廉租住房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经普陀区住房保障机构审核通过,符合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并取得登录证明的申请家庭名单公告如下。
公告单位:普陀区住房保障中心
公告日期:2016年4月13日
序号
街道/镇
申请人代表姓名
登录编号
可配租类型
1
曹杨新村街道
王强
沪【普】廉租登字(2016)第10166
租金配租或实物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