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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进一步放宽
2013年04月28日 来源: 上海普陀近日,市房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本市将从5月1日起放宽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以3人家庭为例,按照新政策,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2100元以下(含2100元)、人均财产在8万元以下(含8万元)的即可申请。租金补贴标准调整为: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200元以下(含1200元)的,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实施补贴;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200元(不含1200元)~1700元(含1700元)的,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70%实施补贴;人均月可配收入在1700元(不含1700元)~2100元(含2100元)的,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40%实施补贴。同时,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都可以按照规定选择申请廉租住房租金配租或实物配租。详细的政策规定,市民群众可以登录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网站、区房管局网站进行查询,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可以至户籍所在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咨询办理。
廉租住房新政策出台后,普陀区房管局一方面组织各街道镇分管领导、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住房保障工作人员及各房管办的住房保障工作人员分批参加政策培训,理解和吃透政策,提高操作能力;另一方面在区房管局网站及时更新政策,在全区各住宅小区公告栏统一张贴廉租住房新政策告知书,并在售后公房及旧里小区内逐户发放廉租住房新政策告知单。同时,要求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做好相关政策调整的准备工作,要求做到咨询零延迟、服务零距离、受理零障碍。
近年来,普陀区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有序推进廉租住房申请供应工作。截止目前,普陀区累计有7000余户困难家庭享受了廉租住房政策,其中486户廉租保障家庭享受了实物配租,极大地改善了居住条件。下一步,普陀区将严格按照新政策规定,做到公正、公开、公平,确保普陀区廉租住房工作“应保尽保”、“愿配尽配”,不断扩大廉租住房政策受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