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许某不服普陀区司法局投诉处理答复案
2023年09月12日 来源: 上海普陀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
沪普府复字(2023)第182号
申 请 人:许某
被申请人: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住 所 地: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
法定代表人:顾宇斌,职务:局长
申请人许某要求撤销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于2023年2月17日所作沪普司投处(2022)第62号《投诉处理答复书》,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书面提出撤回本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特此通知。
二O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