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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普陀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和《2026年普陀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科处室、各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普陀公证处:

《2025年普陀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和《2026年普陀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经区司法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2026年2月10日

2025年普陀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冲刺收官、“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普陀区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市司法局有力指导和区委政法委直接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扣“法治思想人人尊崇、法治实践人人参与、法治队伍人人可靠”目标,务实笃行、勇于创新,抓好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构筑了普陀司法行政工作新优势,实现了法治普陀建设“十四五”圆满收官。

一、勇担当、法治建设“引领力”稳步提升

(一)科学谋划抓统筹,把稳法治建设“定盘星”。开展法治普陀建设“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十五五”规划编制。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职责,将法治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常态化巡察内容,连续第五年开展“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现场督导。组织推进依法治市调研,多项调研课题获奖,区委依法治区办获评优秀组织单位。

(二)做实学法用法闭环,抓好法治建设“领头雁”。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连续四年带头述法,区管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全覆盖并首次将述法范围扩展至中小学,试点开展营商环境专项述法。连续第六年开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线上考学,覆盖全区600余名区管干部。

(三)法治赋能树品牌,绘就基层依法治理“新图景”。开展“软法赋能基层治理行动”,发布7部软法指引及1部中小企业合规指引。推出“苏河法治大讲堂”等赋能基层治理品牌,全年开展社区培训及沙龙14场、共计560余人次。高质效推进实施25个市级、区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本区获评“2025年度上海市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优秀组织实施区”。打造基层法治观察“苏河店”,举办观察员培训,2篇观察建议荣获市级优秀建议及提名称号。

二、善作为、法治护航“保障力”稳步提升

(一)打造优化营商环境“金钥匙”。区委依法治区委印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版方案。打造“优执法、化纠纷、强涉外、精服务”“四大法宝”营商品牌升级版,设立全区首家涉外法治观察点,吸纳5名涉外律师成为涉外法治观察员,以更实举措、更优环境促进经营主体更有活力。

(二)提升法治护航中心“显示度”。聚焦群众需求、定分止争等关键环节强化城市更新法治支撑,构筑矛盾预防化解“第一道防线”,提供全周期、全链条、全方位法律服务,助力甘陵小区旧住房城市更新项目932户居民签约率100%。多领域提升沿沪宁法治协作实效,依托合作共建、座谈交流、青年律师实训营、公证“跨区域服务响应机制”、主题法治宣传等形式,为沿沪宁协同创新提供法治保障。

(三)激发法律服务行业发展“新动能”。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做强律所品牌,强化科创综合法务区建设,推动博爱星、靖霖等百人律所跨省合并、总部落地普陀,推动6家律所进入市级培育名单,律师业实现快速发展,截至2025年底,普陀区律师事务所数量为202家、律师为3265名。

三、作表率、法治政府建设“支撑力”稳步提升

(一)着力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成果。推进涉企行政检查工作,部署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细化涉企行政检查时间表、路线图,全年应用“检查码”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1440余次。开展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活动2次,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培训。优化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为复杂案件的办理和区域重点项目工程等提供法治支撑。

(二)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持续深化行政复议“区长审案”工作机制,创新区领导“主持听证+旁听+讲评”三合一模式,以“关键少数”带头办案,彰显行政复议公信力。高效化解行政争议,加强释法说理,全年综合调解率达83.7%,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全年“容缺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9件,涉企案件调解率66.7%,有效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定期通报全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情况,全年制发复议意见书、建议书12份。连续四年编纂复议诉讼典型案例,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

(三)提高行政应诉工作质效。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连续五年保持全区各委办局、街道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2025年首次实施“年度首件开庭案件由正职负责人出庭”工作制度,全年共14家单位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

四、重实践、法治社会建设“影响力”稳步提升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社区”活动300余场、实现290个社区全覆盖。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校园”,统筹全区100余名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50余场。承办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第三十七届宪法宣传周启动活动。

(二)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地。组织“八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开展2024年普陀区重点普法项目线上展播及2025年普陀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指导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制定“一社区一特色”创建方案。

(三)提升重点领域普法效能。强化营商环境主题普法,在地铁7号线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主题宣传,获评市第九届企业法务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奖。打造暖“新”普法品牌,助力“三新”领域法治服务精准化。加强涉外普法宣传,开通“半马苏河”法治国际漫游路线,推出“魔都工作法治秘籍”等双语宣传内容

(四)深化“半马苏河”法治建设实践地建设。提升法治驿站运营效能,全年市民到访驿站18436人次,接待咨询2209人次,举办主题活动120余场。打造“半马苏河”红色法治研学行品牌项目,以沉浸式、体验式的研学模式激活红色法治文化的时代生命力。

五、惠民生、公共法律服务“穿透力”稳步提升

(一)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转型升级。聚焦“公共法律服务进商圈”主题连续第7年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开放日活动。持续优化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专窗功能,更新涉企法律服务清单。在全市率先实现全区57家养老机构预付费(押金)公证提存监管全覆盖,为老年人财产安全提供有效法律保障。

(二)推动律师业规范化水平提升。开展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及本区专职律师在法律咨询机构违规兼职核查行动。紧扣法律科技前沿与律所实务需求,举办高级合伙人培训班。

(三)推动法律科技应用持续深化。自主研发全市首个AI赋能基层依法治理项目,积极探索AI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遗产法定继承公证一件事”等方面的实践应用,以“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升履职服务质效。

(四)推动司法鉴定行业监管更加有力。制发2024年度普陀区司法鉴定行业发展报告,编辑司法鉴定执法监管典型案例,首次开展司法鉴定人模拟法庭活动,不断提升司法鉴定执业水平和能力。

(五)推动法律援助工作覆盖更广。开展新修订《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主题宣传活动,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74件,现场接待群众来访法律咨询13674人次,接听解答“12348”专线来电法律咨询24516件。

六、守底线,安全稳定防线“守护力”稳步提升

(一)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大纠纷排查密度,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工作,强化线上解纷平台数据分析,加强源头治理、风险预判及应急处置准备。加强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司法所法治赋能基层治理工作,长寿路街道司法所案例获评市2025年十大法治赋能示范项目。加强商事调解,探索“足不出楼”解纷模式,3家商事调解组织入选市首批特邀商事调解组织名册并入驻法院,指导区投促办成立全市首个科技金融产业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强化重点对象监管帮扶。做好重要节点安保工作,社区矫正实现“零再犯”。协调推进“五项工作”,开展进监所警示教育、进监帮教等活动。推进矫正对象分级分类教育,开展“心视界·艺术疗愈”特色项目及就业政策与技能、法律法规等主题讲座,与区精神卫生中心建立双向转介与协作机制。开展走访排摸6000余人次,落实对150余名困难对象的实物帮困等帮扶措施。

七、强基础、司法行政队伍“战斗力”稳步提升

(一)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开展局系统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举办局党委“第一议题”学习38次、理论中心组学习21次。接受区委巡察全面“政治体检”,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实现问题全面整改、对账销号。修订局党委“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及议事规则等制度,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工作会议暨签约仪式,深化“三个清单”制定和廉政风险三级排查。开展律师行业“两个覆盖”攻坚行动,连续第7年举办律师行业党校党建培训班,首次举办局系统无党员律所党建联络员培训班。制定局党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创新打造“1+4+N”党建矩阵,推荐2家党支部获评区“星级党支部”。着力打造普陀“法治共同体”人才队伍,10人入选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

(二)持续加强工作统筹。开展2025年局系统“挂图作战”专项行动,形成“目标—路径—结果”闭环管理体系。着力擦亮工作品牌,“半马苏河”法治建设实践地、“三所联动”、养老机构预付费公证提存等多项重点工作获法治日报、解放日报等央媒、市媒报道。修订完善局财务、合同、政府采购等8项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

2025年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对标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对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司法行政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对司法行政服务保障沿沪宁、城市更新、大宗商品贸易等重点工作的系统前瞻谋划有待加强、举措成效仍需进一步凸显,法治普陀、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精准性、实效性需要增强,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夯实。

2026年普陀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普陀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市司法局、区委政法委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突出法治引领、突出法治护航、突出关键领域、突出实战练兵,在主动服务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建设、全面提升城区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中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强化担当、实干笃行,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全力建设“协同创新活力区、半马苏河品质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强引领,推动法治普陀建设更高水平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学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区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2.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九五”普法首要任务,纳入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践巡回宣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3.组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扩大)会议,制发年度工作要点并推动落实。(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完成时间:2月)

4.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专题述法,探索运用现场述法、点评交流、专项述法等多种形式开展述法,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与依法履职能力。(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5.加强法治建设顶层设计,广泛听取意见,高质量出台法治普陀建设“十五五”规划。(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完成时间:6月)

6.组织开展法治普陀建设考核及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实地督导,推动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7.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培训,连续第七年开展全区区管干部依法行政线上考学及任前考学,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与能力。(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完成时间:9月)

8.深化“软法赋能”品牌,深入开展软法赋能基层治理行动,持续组织开展“苏河法治大讲堂”“苏河法治面对面”等法治赋能活动。(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9.实行法治观察建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观察建议质量及办理质效,推动更多“金点子”结出“金果子”。(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10.整合全区法治资源,常态化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法治调研,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11.设立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涉外法治协调小组,建立完善统筹推进涉外法治工作机制。结合区域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涉外法治项目征集并推动实施。(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二、强保障,推动法治护航发展更深融合

12.开展“法治护航城市更新”专项行动,聚焦依法决策、法律服务、矛盾化解、多元参与、队伍建设等关键环节,主动助力依法征收,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构筑和谐更新“稳定器”。(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法援中心、公证处,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13.开展“法治护航沿沪宁产业创新带”专项行动,举办法治护航沿沪宁主题论坛,加强法律服务多维度协作、多领域共享、多点位布局,打好法治“融合牌”“伴随牌”。(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公证处,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14.开展“法治护航大宗商品贸易”专项行动,做好法治资源统筹,从人才支撑、搭建平台、常态服务、多元解纷、公证服务等多方面,服务大宗商品贸易、防范化解风险、保障交易安全。(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公证处,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15.落实市司法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持续抓好营商环境测评指标任务督促落实,不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四大法宝”品牌。(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综合监督科、行政复议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证处,完成时间:12月)

16.继续落实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要求,完善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指导,持续规范“检查码”应用。(责任部门:综合监督科,完成时间:12月)

17.深化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责任部门:综合监督科,完成时间:12月)

18.扩大行政复议护企助企效应,全面落实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容缺受理”,提升行政复议企业服务点效能,严格审查涉企案件,强化涉企纠纷跨前调解指导。(责任部门:行政复议科,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19.持续深化公证提质增效举措,优化涉企公证事项工作模式,为区域内重点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打通利企便民“最后一公里”。(责任部门:公证处,完成时间:12月)

三、强规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更快突破

20.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综合运用专项监督、案卷评查、执法检查、执法评议等多种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部门:综合监督科,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1.坚持“开门复议”,继续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优化行政复议委员会审议案件方式,推进AI辅助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责任部门:行政复议科,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2.持续做好行政应诉及行政诉讼案件统筹协调等工作,加强行政诉讼数据分析,定期通报全区行政应诉工作情况,强监督增实效。(责任部门:行政应诉科,完成时间:12月)

23.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培育上海普陀常态化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品牌,加强落实年度首件开庭案件由正职负责人出庭工作制度。(责任部门:行政应诉科,完成时间:12月)

24.完善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委托法律顾问代理工作规范,持续强化府院联动,强化区域重大工程项目法治保障。(责任部门:行政应诉科,完成时间:12月)

四、强赋能,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更具活力

25.高质量编制区“九五”普法规划,启动本区“九五”普法工作。(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26.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依托全区各类普法阵地、平台,开展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主题活动。完善区普法志愿者队伍管理。(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7.深化“半马苏河”法治驿站品牌建设,联动区域资源,开展“半马苏河”红色法治研学行特色活动,持续提升驿站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站”、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的“服务站”、法治赋能基层治理的“加油站”服务能级。(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8.深入宣传对外贸易、吸引利用外资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为外籍人士来沪投资兴业、生活游玩、工作学习提供便捷法律指引和服务。大力加强市、区涉外法律服务普法宣传,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9.加大企业“法律明白人”培育力度,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持续推进送法入企。(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30.组织开展上海市第三十八届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31.组织开展第三届上海法治文化节普陀专场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32.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开展“一庭一课一练”法治实训,持续深化“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工作,有效发挥“两人”独特优势和作用,为村(居)“两委”换届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五、强便民,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更优质效

33.以统筹集约为导向,精准定位服务需求,完善区公服中心、片区、园区、楼宇公服客厅、街镇公服站、居村公服室的服务功能,探索公共法律服务在“一网通办”平台创新应用,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平台便捷性、智能性。(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34.不断优化律所结构,深化品牌综合所、专精所建设。强行业监管,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执业动态、人员流动、投诉情况的数据监测与预警,强化执业警示教育,提升源头化解能力。持续深化“网推所”监管,推动“网推所”合规发展。(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35.开展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律师工作合作共建,促进“八市一区”律师行业融合互动、优势互补,推动跨区域协同发展。(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 ,完成时间:6月)

36.持续深化法律科技应用发展,深化“AI+行政复议”“遗产法定继承公证‘一件事’”“AI赋能基层依法治理”应用,提升AI赋能履职服务水平。(责任部门:行政复议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公证处、办公室、依法治区工作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完成时间:12月)

37.支持鉴定机构做大做强、做精做优,加强机构上下游企业合作联动,推进形成司法鉴定产业链,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服务水平,主动服务保障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建设,推动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责任部门:司法鉴定管理科、各鉴定机构,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38.继续加强司法鉴定执业投诉案件研究处理,强化司法鉴定执业规范教育,组织开展鉴定人警示教育、违纪案例讲评等活动,增强鉴定人执业合规意识。(责任部门:司法鉴定管理科,完成时间:12月)

39.继续深化“三所联动·鉴调对接”工作机制建设,积极开展司法鉴定科普系列宣传、专题宣讲等活动,积极发挥司法鉴定法治服务作用。(责任部门:司法鉴定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完成时间:12月)

40.进一步发挥普陀公证处家事、涉老公证服务领域业务特长,助力居村(委)参与意定监护事务软法指引推广,推进意定监护类公证信息共享机制建设。(责任部门:公证处,完成时间:12月)

41.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深化普法宣传,提升群众知晓度。(责任部门:法援中心,完成时间:12月)

42.加强部门联动,与公检法、民政、人社、仲裁等部门共享信息,畅通重点群体法律援助渠道。(责任部门:法援中心,完成时间:12月)

43.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为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提供专项法律援助服务。(责任部门:法援中心,完成时间:12月)

六、强底线,推动筑牢安全稳定更实基础

44.加强司法所建设,指导各司法所围绕基层治理难点、痛点、堵点开展法治赋能行动。(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1月)

45.探索建立“调解前置+专业介入+全程跟踪”赋能城市更新工作模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城市更新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完成时间:12月)

46.深化“三所联动”,协同推进“三所联动”与“综治中心”“多格合一”等平台机制对接融合,开展同堂培训。持续深化普陀特色,建立全市首个“三所联动+价调对接”中心,挖掘优秀案例、形成品牌效应。(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完成时间:9月)

47.贯彻落实《商事调解条例》,把好准入关、监管关,提升商事服务质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参与市商事调解“和”计划活动,深入探索调解规则与司法确认程序的标准化衔接,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事调解“调诉对接”区域范本。(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完成时间:12月)

48.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动态研判,依法精准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一个确保、五个不发生”,全力维护社会面安全稳定。(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科,完成时间:12月)

49.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狠抓关键执法环节,严格执法监管,落实奖惩运用,织密执法闭环,提高规范执法水平。(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科,完成时间:12月)

50.持续完善“按需施教”模式,稳步提升分级分类教育质量,积极引入社会优质资源,提升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力度,深化心理矫正品牌建设,帮助对象修复社会关系,顺利回归社会。(责任部门:教育帮扶科,完成时间:12月)

51.深化安置帮教,严格规范监社衔接、帮教衔接、走访排摸、人户分离双列管等关键环节,加强部门联动与信息共享,健全“衔接、管理、帮扶、评估”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责任部门:教育帮扶科,完成时间:12月)

七、强自身,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更硬担当

52.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这一主线,多渠道、多维度落实“第一议题”、领学促学等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间:12月)

53.统筹落实区委巡察各项部署要求和巡察反馈意见,做好巡察“回头看”工作。(责任部门:政治处、其他科处室、法援中心、公证处,完成时间:12月)

54.坚持党建引领、分类管理,深化细化“1+4+N”党建矩阵,按时按质完成党员发展和支部新建、换届、升格等目标任务。(责任部门:政治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社区矫正科、公证处,完成时间:12月)

55.组织2026年政法党建共同体活动,做强年度律师行业党校党建培训班,探索打造本区律师行业党建品牌。(责任部门:政治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完成时间:10月)

56.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执行好专题会议、责任制签约、述责述廉等制度,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间:12月)

57.深入开展“践初心 明底线 勇担当——正风肃纪年”专题活动,以更实举措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责任部门:政治处、其他科处室、法援中心、公证处,完成时间:12月)

58.立足干部队伍实际,扎实做好理论武装、选贤任能、强基固本、育才聚才等各项工作,不断优化提升干部队伍结构和能力素质。(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间:12月)

59.深化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发挥群团组织等功能作用,加大人才推荐、关心关怀力度,多形式加强人才交流,多方位展现人才风采,为“法治共同体”建设不断注入人才活力。(责任部门:政治处、其他科处室、法援中心、公证处,完成时间:12月)

60.做好区委、区政府重点任务、局系统挂图作战季度目标收集、汇总、督办等工作。(责任部门:办公室、其他科处室、法援中心、公证处,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61.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局内部管理制度,抓好制度实施。(责任部门:办公室、政治处、其他科处室、法援中心、公证处,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62.定期召开宣传选题沟通会、加强市区联动、科室协同,聚焦“法治护航城市更新”“法治护航沿沪宁产业创新带”“法治护航大宗商品贸易”“软法赋能”等重点主题开展系列宣传。(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科处室、法援中心、公证处,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63.进一步完善预算使用、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和档案工作。(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科处室、法援中心、公证处,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64.做好局系统人民建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科处室、法援中心、公证处,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65.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做好重要信访件化解工作,继续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制度。(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科处室、法援中心、公证处,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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