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普陀区民政局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02月2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17年是贯彻落实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推进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普陀民政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上海市民政工作会议和十届区委二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民政工作中的短板,以开拓进取和勇于担当的精神,做实做深做细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大力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全面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形成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1、全面做好社会救助工作。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救助信息的整合和管理,实现对困难对象的精准识别,摸清帮扶需求,有效落实救助措施,提升救助实效。加强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的指导培训,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水平;开展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检查,确保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和救助资金运行安全。

2、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做好“5.12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稳步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工作。进一步做好灾害信息员培训工作,提升我区灾害信息员应急报灾能力。

3、有序开展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开展2016年度(第六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业务审核工作。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农户非农就业补贴、困难职工生活补贴、法律援助、就业援助以及残疾学生助学补贴等6个新增专项救助项目的核对工作。

4、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积极贯彻落实《慈善法》,加强慈善组织服务管理。开展“第二十三届蓝天下的至爱”大型慈善募捐活动和2017年“中华慈善日”的慈善宣传活动。完善经常性捐助网络,推进慈善超市标准化建设,完成万里街道慈善超市建设工作。开展“慈善四送”活动,做好两个专项基金的管理工作,扩大慈善事业覆盖面。继续深化慈善与医疗相结合的工作模式,与上海市儿童医院合作开展“贝贝肾行”公益项目。

二、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公共服务受益面

聚焦重点项目,继续推进以统一需求为基础,以长期护理保险为牵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坚持不懈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根据《普陀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细化“十三五”期间养老设施建设计划,通过目标管理的方式,跟踪指导项目推进情况。加快推进养老设施规划落地,探索政府投资的养老机构运营模式。新建1家公办养老机构;至少新建5家长者照护之家,实现街道、镇全覆盖;新增298张公办养老床位(其中,新增长者照护之家床位100张)。不断提升社区居家养老设施服务能力,新建3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和2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新建6家、改建12家标准化老年活动室;新增7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实现街道、镇全覆盖。积极实施适老房改造项目,为350户困难老人家庭提供居室适老性改造服务,营造安全、无障碍的居住环境,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2、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保障能力。抓好存量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对不达标的养老机构分步实施改造计划。不断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年内实现养老机构消防喷淋装置全覆盖;为全区养老机构安装电弧灭火装置和灶台喷淋装置;对3家养老机构实施电气线路安全改造。推进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在3家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实现1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全覆盖。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结合“养老服务包”试点工作,统筹政府部门及社会机构的各类养老服务信息资源,在社区推进有街镇特色的为老服务信息网络。构建集服务政策咨询、服务设施查询、服务项目申请等功能于一体的区级综合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加强与市级平台的对接,实现两级平台互联互通。加快推进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开展养老护理人员技能评比,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3、不断强化养老服务政策支撑体系。发挥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创新服务供给模式,优化养老服务供需关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作用,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社会优质资源投资建设养老设施。有序推进“长护险”试点工作,扩大定点服务机构范围,探索制定民政领域“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理顺“长护险”服务项目与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关系,不断满足老年群体服务需求。

4、深入推进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体系。优化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工作的软硬件建设,完善轮候转介机制;做好第三方评估队伍市场化督导与监管工作,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5、完善养老服务行业监管体系。引入专业机构对养老机构开展等级评估,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开展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等工作,逐步建立完善养老机构诚信体系;建立养老机构监管信息披露制度,不断推进养老服务行业公开、规范、透明。

三、加强社区治理创新,凝聚社区工作合力

深化落实市委“1+6”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同心家园”建设,加快构建充满活力的基层自治共治格局,提升城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推进社区工作规范化。制定《普陀区居委会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完善错时值班制度、走访联系制度、首问接待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在完善硬件设施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居委会议事接待功能的布局规划,指导居委会营造良好的自治文化氛围,实现居委会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2、推进社区建设信息化。构建社区服务云平台。建立和完善居委会电子台账信息系统,上半年在全区实现全覆盖。在街道、镇和居委会层面,建立健全电子台账联络员管理机制,以服务社区为目标,以业务培训为抓手,以目标考核促成效,让电子台账信息系统成为居委干部的好帮手,数据信息的存储库,社区居民的百宝箱。做强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品牌,吸引更多居民参与社区建设。

3、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有序开展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研究更加符合社区需求、更能适应社会发展的人才选拔流程,建立本区社区工作者管理机制,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激励先进,探索“三听、三评、三步走”的社区工作者退出机制;充实教育培训内容,学有所用,打造一支业务素质过硬的全科社工队伍。

4、推进社区事务受理便捷化。指导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做好新系统的对接应用工作,完善区级运营管理中心建设,保障本区社区事务受理系统安全平稳运行,继续探索和梳理“一证通办”的业务受理项目,整合条块资源,指导完善工作流程,最大限度方便和服务社区居民。

四、坚持放管服结合,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坚持从发展现状出发,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根据放宽四类社区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条件的要求,加大管理服务力度,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创造条件。

1、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加强顶层设计,严格登记审查,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和活动情况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保证社会组织数量和质量稳步增长。贯彻落实《慈善法》,依法开展慈善组织认定和监督管理。

2、加强社会组织服务支持体系建设。发挥社会组织园区及街镇孵化园地集聚品牌效应,培育一批有行业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的社会组织,注重培养社会组织领军人物,扩大本区的社会组织影响力。加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深化社会组织枢纽式服务管理。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举办“公益伙伴日”和供需对接活动,整合社会资源,促进跨界合作,传播公益慈善理念。

3、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搭建普陀区社会组织网络监管平台,逐步形成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社会组织监管体系。通过年检、重大事项报告、走访等形式,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规范化评估覆盖率,强化社会组织自律自治,推动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和民主机制。加大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和引导社会组织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加大对“名存实亡”社会组织处罚力度。

4、推动社区基金会规范运作。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强化系统培训,提升基金会资金筹集和项目运作能力,推进社区基金会自律自治,促进社区基金会规范运作。密切联系群众,梳理社区需求,扩散社区基金会影响力。

五、加大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力度,推动军民深度融合

着力推进双拥优抚工作法制化、标准化、社会化建设,构筑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要求相适应的工作模式。

1、不断加强双拥优抚工作。全面落实优抚政策,按规定标准定时发放伤残和死亡抚恤金,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生活、医疗、临时困难等补助金。积极推进“关爱功臣活动”,指导各街镇根据实际情况申报优抚项目,搭建工作平台,完善评估机制,提高服务效能。举办公益服务活动,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着力巩固双拥基础,组织团拜走访,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实地了解子弟兵需求,切实解决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五难”“三后”问题;进一步丰富活动载体,做好庆祝建军9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举办国防和双拥知识竞赛、军地篮球友谊赛、联欢会等活动,加强军地互动互建。

2、加大双退安置力度。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复员干部、无军籍职工等各类服务对象的接受安置、服务管理和信访稳定工作。落实待安置期间退役士兵的生活补助和医疗补助,保障退役士兵权益。继续举办军地两用人才培训班,深化退役士兵就业培训,提升退役士兵就业能力,积极扶持就业创业。

3、提升军休干部服务水平。认真贯彻《军休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规范》,规范军休干部接收安置程序,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创新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积极推进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全面提高对军休干部的服务管理水平。

六、深化服务品牌,提升社会专项事务管理水平

完善高效便捷的社会服务体系,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1、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开展新一轮婚姻登记机关等级建设,不断丰富“为爱加油,婚姻学堂”“婚姻疏导”等服务品牌内涵,拓展婚姻家庭服务功能,提高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质量。配合开展上海民政博物馆婚姻分馆筹建工作,加强婚姻家庭文化建设。

2、有效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推进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达标建设。坚持联动巡逻机制,做好极端天气、特殊时间节点的救助管理工作;完善救助工作信息系统网络化;加强救助管理宣传力度;提升救助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3、加强福利企业服务管理。认真落实民政部《关于做好取消福利企业资格认定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加快福利企业改制步伐,实现福利企业的平稳过渡和规范管理。

4、做好儿童福利工作。继续开展本区社会散居孤儿及部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有序开展2名成年孤儿回归社会的安置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安置对象的户口迁移、住房、就业、生活关爱等工作。

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服务群众能力

民政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党和国家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要不断增强群众工作本领,维护好、保障好群众利益。

1、认真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理论联系实际,将党建成果转化和民政事业发展相结合,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筑牢党的群众观点与宗旨意识,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转变工作作风的过程中,不断改善民生,服务群众,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将党的建设与行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大效能督查力度,努力营造廉洁高效工作氛围。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完善干部选拔程序和方法,加强干部交流锻炼,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坚持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相结合,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4、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力度。培育践行现代民政“以人为本,以人和为目标”的核心价值理念这个根本,坚持突出公众满意度这个重点,深化认识、夯实基础、凝心聚力、开拓进取,着力推进民政文化建设、品牌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在工作业绩、社会效益、行业服务和创建管理等方面达到或超过文明行业创建标准,努力实现“上海市文明行业”创建目标。

5、加快民政标准化建设进程。健全推进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机制,对接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加大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救助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标准化管理力度。进一步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加强民政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

今年,区民政局将继续坚持“四个意识”,细化区“十三五”规划和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的目标任务,不断扩大公共服务受益面,全面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为普陀建设“创新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做出应有贡献。

附件1:2017年普陀区民政领域重点项目计划表

附件2:名词解释

普陀区民政局

2017年2月28日

分享: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