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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民政局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04月0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民政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服务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推动社会创新,夯实基层基础,发展公共服务,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民政事业的新发展。
  (一)健全和完善现代社会救助机制,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
  进一步发挥民政在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认真做好低保标准调整工作,把保障贫困家庭各项救助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探索低保家庭救助与物价波动联动相关政策和措施,探索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社会慈善帮困的衔接机制和实时结算的“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形式。总结“支出型贫困”个案帮扶机制,重点关注因大重病、子女就学、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刚性支出过大,实际生活水平处于贫困状态的“支出型贫困”群体,进一步发挥社区市民综合帮扶个案和生活帮扶作用,加强与华东师大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合作,扩大专业社工参与大重病困难家庭心理疏导服务。加强对救助系统新进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水平。
  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提升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功能,有效发挥家庭收入核查公共信息平台的作用,将低保申请家庭纳入经济状况核查,继续做好廉租房、经适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保障公共财政资金使用的公平、公正。
  推动现代慈善事业发展。加大慈善募捐力度,积极开展助医、助学、帮困救助活动,打造有社会影响的慈善特色项目。着力推进慈善文化进社区活动,新建90个慈善楼组,完善慈善互助基金制度,提升社区居民慈善意识,营造良好的慈善文化氛围。探索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慈善超市运行模式,促进本区慈善超市可持续发展。加强慈善公益捐赠的监督和管理,形成各方监督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慈善监督管理机制。
  探索建立城市社区综合减灾防灾体系。完善和落实《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积极开展预案演练,提高社区居民避灾自救能力和基层组织应急管理能力。加强街道、镇防灾减灾信息员业务培训,建立城市减灾救灾专业队伍。深入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新建3个防灾减灾示范社区。
  (二)加快社会福利和老年事业发展
  全面落实市、区政府养老服务实事项目。年内新增养老床位300张,新建老年日间服务中心1所,新增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2个,新建、改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12个。为2万名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为7600名高龄老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为120个低保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室适老改造。会同区城投公司、桃浦镇抓好中远两湾城养老院和桃浦西路社区养老院建设,推进康乐福养老院年内完工并投入运行。积极协助做好桃浦低碳生态城三毛企业(集团)专业养老示范基地的协调、退租和立项工作。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加快建立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优先保障高龄、独居、失能等困难老人和优抚对象的服务需求。加大养老机构建设投入力度,形成固定资产和自主产权。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增强社会养老服务的供给能力。加快薄弱养老机构改造,加强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制定养老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设置标准。推进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和老年人助餐服务,鼓励专业化的管理和运行,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加大护理服务培训力度,充分发挥老年康复、护理培训基地作用。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健全评估制度,强化质量监测和回访,实现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法律服务和紧急援助等方面延伸。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开发服务项目,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形成服务品牌。完善养老信息网络,建立信息档案,逐步实现网上查询、排队、订位服务。
  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制定、落实对高龄老人的福利政策措施,建立高龄老人补贴的监督保障制度。继续开展银龄健康进社区、关爱结对、百岁老人走访慰问、老年教育艺术节等为老服务活动,营造全社会爱老助老氛围。推进老年活动室的标准化建设,统一标识标牌,统筹社区涉老资源,拓宽活动室活动项目。加大老年维权力度,深入老年活动室开展老年维权贴心服务。
  完善孤儿救助和残疾人福利保障。落实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逐步开展对特殊困境儿童的分类保障。做好成年孤儿回归社会的安置任务,落实各项安置政策。加强残疾儿童福利机构管理,为残疾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快福利企业改制和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明晰产权,理顺关系,规范运作。加强行政监管和企业自律,落实残疾职工就业等各项保障措施,完善福利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全区社会福利企业稳定。
  (三)巩固提高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
  探索军地融合式发展模式。与驻区部队建立军民对应关系,推进军民共建活动,加强双拥文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军地双方的公益合作项目。加大对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工作的调研,提升争创的水平和实效。
  推进优抚工作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优抚业务的流程,加强业务指导,加快推进“上海市民政优待抚恤信息管理系统”市、区、街道(镇)三级网络的运行,实现优抚业务网络受理、优抚数据网络传输、优抚报表网络核对,提升优抚对象规范化、信息化、长效化管理水平。
  创新双退安置工作机制。深化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模式,做好退役士兵、军休干部以及无军籍退休职工接收安置工作。转变工作方式,全方位构建退役士兵接受报到、待安置、技能培训、择业指导、就业服务的服务链,提高退役士兵自主参与市场就业竞争的能力。着力推进理念先进、功能完善的区级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的建设和军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采用公开透明方式确保军休干部待遇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军休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四)夯实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基础
  扎实做好第十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民主自治管理模式,通过深调研、广宣传、建制度、严规范、强监督的方式,通过“一居一案”力争居委会成员属地化率100%、直选比例达到95%以上。加强居委会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实现新任居委会主任培训率100%,切实提高居委会干部的履职能力和综合素养,更好地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作用。
  大力推进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出台《关于加强普陀区社区居委会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居委会办公用房达标改造和标准化建设,完成居委会办公用房标准化改扩建20个。大力推进居委会自治家家园建设。探索建立居委会信息化管理平台。继续开展和谐社区建设创建活动,力争再创“上海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1个,“上海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居委会”20个。深入开展社区守望相助活动,重点落实《都江堰市玉堂镇社区(村)办公条件改善协议书》和《都江堰玉堂镇居(村)人员培训班》计划,开展社区互访交流活动。
  加强社区公共服务。制定《普陀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全面落实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建设规范、标识标牌、管理软件和评估体系“六个统一”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一头管理”和“一口受理”工作机制,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均须实行录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五个统一”的管理模式。完善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建设,着力在运作机制和服务功能上下功夫。健全社区服务网络,在街道、镇建立社区服务托底支撑和处置机制,提升社区服务响应公众需求的敏捷度。
  继续开展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工作。积极鼓励和扶持社会组织不断拓展民生服务的领域与项目,参与社区公益事业和民生服务,提高政府和社会资金对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比重,打造更多高品质的社区公益服务项目,使不同服务对象享受更优质、更专业、更多样的社区公益服务。
  (五)注重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管理
  深化延伸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功能内涵。积极鼓励和大力扶持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通过区校合作互动建立大学生志愿者基地,鼓励有条件的街道、镇建立公益性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平台。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项目内容及扶持政策,拓展孵化基地服务指导、辐射涵盖、引领示范、培育孵化、岗位开发和技能培训功能,向初创或发展阶段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低偿、优质、高效的服务平台支撑。
  强化枢纽式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发挥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作用,推动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构建集党的建设、信息交流、政策咨询、整合资源、组织孵化、反映诉求、监督预警、承担政府委托和转移的职能、服务社区居民等功能于一体的服务枢纽。同时,全面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依托孵化基地建立规范化建设评估中心,加强业务培训,出台实施细则,促进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水平和社会公信力的提高,提升区域社会组织的整体规范化水平。
  完善社会组织预警网络机制。健全区、街道(镇)和居委会三级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充分发挥预警网络“服务、协调、管理、预警”四位一体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做好信息员培训、社会组织摸底、预警信息排摸反馈、预警网络业务知识专题教育等工作。
  夯实社会组织党建基础。配合区社会工作党委,不断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归口分级管理体制。创新宣传载体,加大对社会组织创先争优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
  (六)强化民政专项社会服务功能
  规范婚姻与收养管理工作。深化婚姻登记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力争创建成为第一批国家级婚姻登记机关。推进婚姻文化建设,举办各种具有特色的结婚登记颁证活动,推广结婚登记颁证仪式。拓展婚姻家庭健康指导服务项目,积极探索建立婚姻法律志愿服务窗口,扩大法律服务、离婚劝和的社会影响。建立健全收养登记家庭评估、收养家庭状况动态跟踪、违法收养信息快速反馈与处置等机制,逐步解决事实收养遗留问题。督促婚介机构建立行业规范标准,开展对婚介机构的服务和监管。
  加强救助管理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三合一”联动救助机制,继续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作,规范区域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完善全区主要道路、重点区域和人流密集地段定时巡察、集中救助等长效、常态机制。发挥各街道、镇救助管理服务站的作用,深入推进“救助管理进社区”工作。
  提升殡葬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基本殡葬救助保障措施,对低收入居民实施丧葬补贴。大力推进针对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和“支出型贫困”人员等群体“千元入葬”优惠项目。完善“政府推动、依托社区、市场动作、百姓受益”的社区殡葬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殡葬服务现代化水准。
  (七)全面提升民政发展软实力
  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制度,明晰行政执法权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保障和监督民政部门依法履职。强化维稳工作责任制,依法办信接访,加强对群体性、突发性矛盾的梳理和分析,努力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民政资金使用和管理。加强预算管理,多元拓展民政资金渠道,加大民政重大建设项目的投入。规范和完善“中福在线”、彩票代售网点的建设,计划全年销售福利彩票2.4亿元,更好更多地筹集公益金。积极推进民政专项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捐赠资金的信息公开,提高民政资金投入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着力加强民政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各项基础数据,巩固拓展民政电子政务。推进政务管理的数字化、科学化,充分发挥民政信息化效能,提高工作效率和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推进行业标准化工作,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
  推进政风行风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和政风行风建设。建立文明行业创建和政风行风建设互促互进机制。坚持行风监督制度,推动各项工作规范透明、廉洁高效。抓好民政服务窗口的规范化建设,树立民政行业的良好形象。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扩大民政工作社会影响。继续开展学习型单位创建活动,鼓励和督促民政干部职工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通过与区委组织部、党校、区社区办联合办班,为街道、镇的新任领导和从事民政工作的同志提供菜单式、针对性强的实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民政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民政队伍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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