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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12年第三季度工作要点
2013年01月09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
(一)做好低保、廉租房、2012年经适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并开展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业务抽查工作。
(二)进一步推进“支出型贫困”帮扶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扩大支出型贫困帮扶覆盖范围;继续开展“综合帮扶大重疾病心理慰藉”项目,并做好经验总结。
(三)做好2012年社会救助行业公众满意度测评工作。
(四)组织参加市核对中心开展的核对员岗位技能比武赛。
(五)做好端午节等节日期间的帮困慰问工作。
(六)深入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在全区新建3至4个防灾减灾示范社区。
(七)完成历年来社会救助类法规、规章和政策汇编成册。
二、社会福利和老龄事业
(一)跟踪实事项目建设进度,协调解决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及时做好实事情况的上报工作。
(二)会同区卫生部门制定《普陀区养老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设置标准》,会同食药监分局制定《普陀区老年助餐机构食品安全开设标准》和《普陀区老年助餐点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三)继续配合嘉定区开展取缔民生非法养老场所工作,做好本区老人分流安置工作。
(四)检查指导养老机构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和安全工作以及民政窗口行业公众满意度测评工作。
(五)举办一期养老服务人员技能培训。
(六)加大居家养老服务经费的审计力度,规范服务经费的发放流程。
(七)做好居家养老信息服务系统的运行工作,力争准确率达100%。
(八)举办庆祝上海市25个敬老日大会,展示全区老年文艺活动成果,表彰“孝亲敬老之星”和“孝亲敬老模范单位”。
(九)迎接老年远程教育市级示范收视点的验收工作。
(十) 根据相关要求与程序,做好试点福利企业产权改革工作。
(十一) 开展福利企业“百日无事故”活动,并针对度高温季节做好防暑降温和防台防汛工作。
三、双拥优抚和双退安置
(一)制定《普陀区关于开展建军85周年纪念活动的意见》。
(二)组织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区委区府分管领导及部分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驻区部队。
(三)举办建军85周年大型文艺联欢活动。
(四)筹备成立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普陀区分会。
(五)发挥各方力量,继续做好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就业推荐工作。
(六)做好2011年度冬季退役士兵安置资料归档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尽快与退役士兵建立劳动关系。
(七)做好复学和考上全日制大学退役士兵的生活费审核发放工作。
(八)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及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工作。
(九)完成2012年军队无军籍职工生活待遇的调整工作。
(十)做好军队无军籍职工身体检查工作。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一)重点做好本区第十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包括选举前的准备工作、选举工作以及换届选举后续工作等。
(二)参加培训并组织公益性项目招投标业务学习培训。
(三)做好区域内社区志愿者注册工作的管理、活动策划、培训与宣传工作。
五、社会组织培育与发展
(一)做好2011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后续工作,对年度检查不合格和基本合格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长期不活动的社会组织与业务主管部门协商提出注销建议。
(二)做好下半年社会组织预警工作,迎接市级机构对我区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工作的检查。
(三)做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与评估。
六、专项事务
(一)对照《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做好争创工作的自检自查与逐步完善工作。
(二)做好婚姻文化展厅的续展工作。
(三)继续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及时上报社区救助管理义工的巡查、宣传次数、接待咨询、劝说引导的人次和反馈工作情况。
(四)召开街镇上半年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推进会,总结好的经验与做法,推动下半年各项救助管理工作更好地开展。
(五)做好福利彩票销售的各项业务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