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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民政局2012年工作总结
2013年04月1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1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街道、镇的大力支持下,区民政工作牢牢把握“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服务宗旨,致力于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骨干作用,各项民政事业都取得明显的进步。
(一)民政在民生保障中的保底作用明显发挥
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深入推进。2012年全区低保覆盖13277人,支出资金8241.1万元;医疗救助839人,支出资金249.74万元;支内回沪帮困补助对象34541人(169635人次),支出资金8242.1万元;综合帮扶2015人,资金支出661.67万元。全年累计救助47.6万人次,支出各类救助帮困资金1.9亿元,比上年增加11%。做好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共接受2012年经适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委托书1356份,出具核对报告1304份,因各种原因终止核对52份。同时,将这一核对系统推广应用到廉租房、低保申请家庭等领域。推进低保清退工作,各街道、镇认真核实、严格把关,使全区低保覆盖人数从年初18059人减少到13277人,净减4782人。做好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争创工作,曹杨新村街道金岭园社区、宜川路街道平江社区、桃浦镇莲花公寓社区、长寿路街道武宁新村第一社区等4个社区成功创建。深化慈善帮困工作,召开慈善“四进”工作推进会,市慈善基金会领导充分肯定我区真如镇真西五居8号楼组长姚美娣建立楼组互助基金等做法,并提出要借鉴我区的经验,推进全市的“慈善四进”工作。完善慈善帮困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做好慈善超市规范化建设。在9个街道、镇建立经常性捐赠接收站,在全市率先做到“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点”在居委会的全覆盖。全年共募得捐款1338.75万元,帮困、助学、助医共计1.92万人次,支出资金833万元。
社会福利和老龄事业不断发展。圆满完成市、区各项为老服务实事项目,新增养老床位806张。新建老年日间服务中心1个,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2个,真如、甘泉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实行365天不间断送餐服务。为2.11万余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全面启动“老伙伴”计划,组织1567名低龄老人志愿者与7889名高龄老人结对,全年累计服务811086次。完成126户“适老性”住房改造工作,期间长征、真如专门拿出资金,用于改造期间老人床位的补贴。新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11个,改造9个,超额完成全年指标的167%,其中仅石泉社区就完成新建项目4个,改造项目1个。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三毛集团养老项目的规划论证与研讨。会同区食药监局制定《普陀区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和《普陀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食品安全设置标准(试行)》,并被市政府收录为上海市食品安全十大案例之一。探索宜川养老院的运营模式,在机制创新、服务创新、功能发挥等方面深化认识,形成共识。加强独居老人关爱工作,为“纯老家庭”提供每日问候服务15816人,其中,孤老人数696名。加大孤儿保障力度,全年审批社会散居孤儿6人,摸清全区3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情况,移送10名弃婴、弃儿到市儿童福利院和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落实3名市儿童福利院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强化福利企业管理服务,对全区46家福利企业进行资格认定年检年审,完善残疾职工信息,落实福利企业扶持政策。全年福利企业完成销售额5.4亿元,利税7800万元。做好福利彩票销售工作,全年销售22860万元,销售总量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二)民政在社会管理中的基础作用有效凸显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基础逐步夯实。顺利完成全区第十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共231个居委会参加选举,直选比例为100%,比上届大幅提升19.8个百分点;共选出居委会组成人员1232名,全部实现属地化,居委会成员文化程度普遍提高。推进居委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超额完成31个居委会办公用房的达标改造,长风等街道、镇积极整合资源,落实资金,通过置换、购买、租赁等方式,确保实事项目保质完成。加强居委会创制工作,出台《关于加强本区社区居委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普委办〔2012〕15号),制定下发《普陀区社区居委会成员待遇调整的实施办法》(普民联〔2012〕3号);制定《普陀区社区居委会实行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制度的操作程序(试行)、《加强普陀区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的指导意见(试行)》和《普陀区社区居委会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意见(试行)》。优化居委会干部队伍建设,在全区9个街道、镇统一招聘一批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社区工作者,共计225人,从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居委会成员队伍的年龄、学历结构。深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制定下发《普陀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落实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工作,自10月份起,全区受理中心实行全年无休,宜川、长寿社区“一门式”软件使用数据上传量名列全市前茅。推进社区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设立“962200”远程坐席,承接“12345”服务热线。加强社区志愿者管理服务工作,截至年底,全区共注册社区志愿者31994名,共组织2612名志愿者为20062名社区群众提供了各类社区生活服务。
社会组织培育与管理力度持续加大。全年共办理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名称核准等123件,至年底,全区共有社会组织442家。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合格率分别达到88%、94.4%。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与评估,全区共33家社会组织参与评估,真如镇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与辖区内社会组织签订《诚信公约》,有效促进了社会组织的自律诚信建设。深化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建设,对19家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进行联动查处。推进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孵化,举办“区域性社会组织枢纽式服务管理创新发展论坛暨长寿路街道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十年展”,筹备建立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鼓励有条件的街道、镇建立社区层面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深化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区民政局荣获全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优秀指导单位。
(三)民政在军民融合中的支持作用切实巩固
拥军优属工作深入开展。认真做好区领导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期间的走访慰问工作,积极开展拥军优属系列主题活动,长寿路街道“优抚慈善菜单式服务”、曹杨新村街道“‘20+3’优抚志愿者模式”以及桃浦镇“双拥帮困基金”的设立,更是提高了优抚对象的荣誉感和幸福感。完善相关制度,推进优抚业务档案电子化管理,制定《普陀区关于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管理费使用的规定》;出台《关于普陀区与武警普陀大队建立对口支持、共同建设关系的实施意见》,落实专项经费289.8万元。向近1.4万人次发放各类抚恤优待补助经费1200余万元。组织参加上海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模范先进命名表彰大会,我区曹杨新村等5个街道、镇被命名为上海市拥军优属模范街道(乡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28家单位被命名为上海市拥军优属模范、先进单位,周志军等9人分别被命名为上海市拥军优属模范个人、上海市好军嫂、上海市优抚对象先进个人、上海市双拥模范(先进)创建活动优秀组织者。
深化退役士兵、军休干部服务工作。积极整合各类就业信息,共举办招聘会28场。将知青返乡、单亲、重病、低保及“零”就业退役士兵家庭纳入重点服务范围,引导退役士兵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实现安置方式多元化。甘泉、桃浦、宜川、长征、长风积极做好退役士兵待业安置期间的思想稳定工作,甘泉等社区在全区率先完成安置任务。全区全年共接受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217名,安置率100%,其中自谋职业202人,自谋职业率创历届新高,在全市率先完成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推进军休干部政策落实和复退人员稳定工作,完成军队无军籍职工及异地退休人员津补贴落实工作和23名军队无军籍职工的审档工作,做好军休干部房改工作。
(四)民政在社会服务中的支撑作用日益增强
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启用婚姻收养登记中心新址,完善中心各项服务制度,拓展中心服务内容,增设远程档案查询专窗,推出新人网上预约服务,开辟200平方米的婚姻文化展厅,把婚姻制度和婚姻文化宣传纳入日常工作,填补了上海市婚姻文化展示的空白。开展免费、特色颁证活动,成功探索出一套集“婚姻登记、婚姻辅导、文明婚俗推广”为一体的婚姻家庭公共服务模式。自新址落成以来,福建省、重庆市等近10个兄弟省市前来参观学习,对中心的软硬件建设和人性化的服务模式给予较高评价。全年办理结婚登记8857对,协议离婚登记2977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3146份,补发婚姻证书1649份;办理收养登记3例,解除收养登记2例,补领收养证书1例,在办事实收养5例,办理合格率均达100%。
城市救助管理等其他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开展以“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对流浪未成年人相关数据实行月报制。完善社区救助网络建设,初步建立起主动救助常态化、救助方式多元化、救助工作协同化的救助管理工作模式,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7人次。推进殡葬文化进社区活动,全年累计为305名逝者家属提供政府殡葬服贴91500元。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经区政府同意,撤销云岭、石泉新村第三、建民村、幸福里、江淮村、宜昌路等6个居委会的建制。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上海市分卷(普陀)》词条的编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