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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普陀区民政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区民政工作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强化改革意识、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认识民政工作中的短板,以开拓进取和勇于担当的精神,做实做深做细各项民政工作,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助力普陀转型发展。
一、加强社区治理创新,凝聚社区工作合力
深入贯彻落实“1+6”文件精神,不断加强社区自治与共治,不断扩大群众知情、评议、民主协商等各项权利。
1、全面推进“同心家园”建设。全面推进“同心家园”建设,制定民政“同心家园”建设工作分解计划,调动居民参与自治积极性,发挥社会组织能动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共同打造“同心家园”。落实自下而上的项目形成机制,引导居民参与到民主协商中来,设计满足不同人群需求的自治项目,吸引各类群体积极参与,群策群力,共推公益新项目。通过开展“领袖训练”、“网上居委”、“我爱我家”等活动,提升基层自治能力,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居委会绩效评价和服务群众能力评估,做好“自治家园”创建工作,力争每年有2-3个市级自治家园建设示范点,树立一批自治家园示范样板。
2、加强居委会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全方位加强和改进居民区工作,不断提高居委会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素质,推进“六化”工作理念,落实居委会错时工作、双休日值班、节假日轮休等工作制度,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挥居(村)委会工作协会平台作用,整合社会资源,逐步形成政府与社会互联、互补、互动的社会治理网络。
3、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抓好社区工作者后续纳入工作,形成定期招录机制,选优、配强社区工作者力量,完善考评机制,建立和健全社区工作者退出机制,构建一支老中青相结合、有能力有活力的梯队,推动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提升基层工作者能力,发挥街道、镇作用,针对社区条线干部、志愿者等骨干人员开展实务培训。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力度,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考试,提高专业服务水平。
4、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全面建立居委会电子台账系统,继续推进居村委会“两个清单”制度落地,加强减负增能工作。以“互联网+”思维推进社区建设,鼓励基层社区以信息化手段开展自治活动。加快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区级平台建设,开展社区事务受理信息系统优化升级项目,促进社区事务一口受理和办理,使社区居民享受到标准、规范的政务服务。
二、加快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公共服务受益面
认真分析普陀老龄化发展趋势,全面建成涵盖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保障体系、需求评估体系、政策支撑体系、行业监管体系“五位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1、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加快落实养老设施建设,完成市、区两级政府实事项目:年内计划新增养老床位600张,其中长者照护床位100张;新增3家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新建2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和5家老年人助餐服务点;为21100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加快标准化老年活动室设施建设,完成3个新建、5个改建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老伙伴”计划,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等家庭养老支撑措施。落实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推进未通过消防验收的养老机构和消防存在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进行消防改造。
2、优化养老服务保障体系。继续与区卫计委合作,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积极争取医疗卫生对养老服务的支持。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网络布局,优化久龄家园“一网、十圈、百站”建设,构建普陀区网上敬老院和社区生活服务“15分钟生活圈”。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养老服务人才培养。
3、深化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体系。完善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加强评估信息系统建设。整合资源和服务内容,充分考虑老年人医疗需求,制定与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等级对应的服务清单。培育第三方评估机构和评估员队伍,健全评估工作机制,确保基本养老公共服务资源得到公平有效利用。
4、加大政策支撑与行业监管。实施养老机构“以奖代补”扶持政策。强化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调标工作。加强养老服务财力保障和政策扶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发展。加快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引入第三方开展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专业评估,加大养老服务安全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三、大力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织密社会保障网络
1、全面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开展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做好区内救助现状分析调研,全面梳理我区的救助对象及其享受的救助政策。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管理工作,严格监督管理,实施精准救助。拓展以医疗救助为重点的专项救助制度,加大调研力度,分类推进实施,逐步推进全区各街道、镇和17家医院“一站式”结算服务全覆盖。做好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各项工作。开展以“规范管理、优质服务”为主题的基层社会救助规范化检查活动。承办2016年上海市“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启动仪式,积极参加各类防灾减灾系列活动。
2、全面推行“可视化”审核工作。全面推开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可视化”审核工作,规范“可视化”审核模式下的核对工作;做好新增核对项目的应对准备工作;完善业务检查机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全区核对工作水平。
3、大力开展慈善事业。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本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成立万里街道慈善工作站并开设万里街道慈善超市;深化普陀区慈善“四进”工作,夯实基层基础;推进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和慈善超市的规范化建设。
四、加强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提升社会组织影响力
1、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关注社会组织发展,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培育、扶持和引入与社会治理需求相适应的专业化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园区及街道、镇孵化基地的集聚品牌效应,提升社会组织数量与质量,注重培育一批社会组织品牌和优秀社会组织领军和骨干人才。通过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政策资金扶持等,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培育培养。充分利用“上海公益新天地园”的优势资源,打造有普陀特色永不落幕的“公益伙伴日”。
2、发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拓展发挥区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街道、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功能,加强支持型和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拓宽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平台。在社区基金会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社区基金会管理的制度化和标准化,鼓励社区基金会参与公共服务,对接“同心家园”建设,培育社会组织品牌项目,整合多方资源参与支持社区建设。
3、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有序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以“必访、必评、必查、必审”精细化管理为标准,强化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力度,加强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加大“名存实亡”社会组织处置力度。强化社会组织自律自治,指导社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和民主机制,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章程制定、内部制度建设。优化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提高社会组织参评率。督促社会组织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自律诚信建设。夯实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基础,推动预警网络转型升级。
4、推进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制定《普陀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实施目录》,完善《承接社区服务的社会组织指导目录》,将符合社区治理和群众需要的社区服务内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将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纳入承接政府购买社区服务的社会组织指导目录,引进项目机制,盘活各类社会资源参与公共服务。
五、全面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深入推动军民融发展
1、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创建合力。制订《普陀区新一轮双拥创建三年规划(2016-2018)》,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双拥工作职责;继续开设符合市场就业需求的军地两用人才培训班;在特定节日期间,组织区四套班子以及相关委办局领导走访慰问驻区部队。组织开展医疗保健、文艺辅导、体育竞技、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进一步沟通军地感情,密切军民关系,争取在下一轮创建工作中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区”称号。
2、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奠定创建基础。加强优抚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每月工作例会制度,同时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积极开展“关爱功臣活动”,建立社工引领的志愿者队伍,为优抚对象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精细化服务,力争构筑“普惠+优待”的优抚工作体系;及时完善优抚业务系统数据库信息,按规定标准定时发放伤残和死亡抚恤金、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生活、差额、医疗、临时困难等补助金;按文件协办好优抚对象享受廉租房、伤残人员享受征退个调税等事项;按政策做好追烈、评残、调整伤残等级的初审工作,换发补发各类伤残抚恤、优待证件、配置伤残器械等。
3、进一步深化双拥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加强对外宣传力度,力争在市级媒体和新媒体上月月有报道;举办“国防和双拥知识竞赛”,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举办“践行军民融合式发展”主题演讲比赛,扩大双拥工作影响力;指导各街道、镇在社区内因地制宜开展具有地域特点的双拥宣传工作。
六、继续做好社会专项事务,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1、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和质量。拓展“婚姻疏导服务工作室”服务功能,推动和谐婚姻家庭建设;整合办理流程,创新工作方式,打造服务高效能的工作模式;抓好优质服务,结合区档案局“民生档案远程受理平台”等便民举措,提供标准专业的服务,做好市、区政风行风测评等各项迎检工作。
2、有效开展救助管理工作。做好“夏送清凉、冬送温暖”救助管理工作;召开救助管理工作会与协调会;充分发挥街(镇)志愿者作用,加强救助宣传力度。
3、落实孤儿保障工作。完成成年孤儿安置、社会散居孤儿及部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生活费发放等工作,保障孤儿合法权益。
七、增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为“十三五”开局营造良好氛围
1、抓好抓实党建工作。加强系统党员的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规范行为,根据区委组织部的有关部署,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抓好学用结合,把补短板增实效作为学习成果的基本实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指导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好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基层党建“述评考”机制,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加强系统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培养,继续推进工作作风转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廉洁自律和源头预防工作。
2、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大力弘扬和宣传民政“孺子牛”精神,争取市、区相关部门支持,开展教育培训和业务培训,提升干部素质和能力。完善干部选拔程序和方法,推动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干部交流,增加干部多岗位锻炼的机会,不断优化民政干部队伍结构。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科级干部监督管理,完善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和考核等相关规定。
3、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力度。培育践行现代民政“以人为本,以人和为目标”的核心价值理念这个根本,坚持突出公众满意度这个重点,深化认识、夯实基础、凝心聚力、开拓进取,着力推进民政文化建设、品牌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在工作业绩、社会效益、行业服务和创建管理等方面努力达到或超过市文明委规定的文明行业创建标准,实现普陀民政连续第七届获得“上海市文明行业”的目标。
4、加快民政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推进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机制,对接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加大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救助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标准化管理力度。进一步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加强民政领域,特别是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福利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促进和保障依法行政。
普陀区民政局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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