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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草案)》 公众参与情况的报告
2026年04月23日 来源: 上海普陀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06年3月至4月期间,我局组织开展《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草案)》公众参与活动,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并就相关意见建议进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于2026年3月22日至2026年4月22日,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在征询期内,共收到意见建议2条,主要涉及全面推行公办幼儿园课后延时服务。
以上意见未予采纳,理由是结合学前教育保教规律与幼儿身心发展特点,低龄幼儿心智尚未成熟、自理能力较弱,长时间在园易出现身心疲惫、情绪焦虑、作息紊乱等状况,从幼儿健康成长和科学保教角度考量,目前暂不具备全面推行公办幼儿园课后延时服务的条件。
后续将持续深入调研家长实际困难,综合考量园所办园条件、保教规范标准及校园安全管理、师资配置等多重因素,统筹科学研判公办幼儿园延时服务推行的可行性、实施路径与配套保障机制。
二、书面征求意见
2026年4月我局书面征求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5条,根据意见和建议的主要内容,我局对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比较集中的意见有:
1.更新建设项目进展表述
2.更新重点项目名称
3.部分表述优化
4.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综合素养。建议增加特级教师、校长工作室、教育人才等相关具体内容。
5.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建议增加产学研、产教融合基地等等内容。
以上意见均予采纳。
三、召开座谈会
2026年3月至4月,我局召开3场《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草案)》座谈会,经我局介绍《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草案)》制定情况及政策内容后,参会代表提出12条意见,根据意见和建议的主要内容,我局对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比较集中的意见有:
1.文本篇幅压减
2.指导思想表述优化
3.发展目标内涵深化
4.主要指标调整完善
5.立德树人相关举措细化
6.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优化
7.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调整
8.终身教育与对外开放拓展
9.教师队伍建设补充
10.重点项目调整完善
11.民办教育表述优化
12.逻辑与表述规范
以上意见均予采纳。
普陀区教育局
200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