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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加快发展智能信息产业实施意见》(草案)背景介绍

2025年12月04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制定背景

普陀区于2024年12月3日发布《普陀区加快发展智能软件产业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024〕3号),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自文件施行以来,对我区以“数字新基建”和“在线新经济”为特征的智能软件产业领域主体的培育、集聚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普陀区“十五五”规划大力发展特色产业赛道规划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区智能信息产业发展,持续加强政策精准引导扶持,结合普陀区实际情况,同时参考市区相关经验做法,对内容进行了优化完善,最终形成新版本的《普陀区加快发展智能信息产业实施意见》(草案)。

二、制定的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上海市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数字技术与产业、生活的深度融合,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深化技术赋能与模式创新,加强区域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增长壮大未来产业,持续推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普陀集聚发展,结合普陀区产业特色,制定本实施意见。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

本实施意见共分11项条款,适用于依法设立、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区域智能信息产业导向、创新水平高、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和机构。扶持范围聚焦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围绕人工智能、网络游戏、大数据、云计算、可信安全、智能物联等方向,在元宇宙、人工智能大模型、算法算力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在数字营销、电商平台等新型经济业态领域,以及未来智能产业、未来空间产业等未来产业领域,鼓励市场主体开展软硬件研发设计、系统集成与场景应用,促进相关领域企业技术创新、产业集群发展、园区能级提升、生态环境建设以及加速推进科技创新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四、政策的起草过程

截止目前,区科委根据区发改委牵头统一组织安排,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令第783号)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对2024年12月3日发布的《普陀区加快发展智能软件产业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024〕3号)做出修订,包括增补部分内容,更新部分表述,进一步明确部分条款支持方式。在征求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投促办等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后,对政策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政策文本,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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