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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文旅局关于第七批普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团体) 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2025年08月0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我区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保护管理办法》,区文旅局于近期开展了第七批普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团体)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区文旅局组织有关专家按照评审标准,对相关单位上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代表性传承人、代表性传承团体进行了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形成了第七批普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团体)拟认定名单,拟认定代表性项目名录5项、代表性传承人9名、代表性传承团体1个。

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第七批普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团体)拟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馈。

异议受理单位: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

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278号1603室

邮政编码:200333

联系方式:公共服务科 童羽珏 021-62651376

附件1:第七批普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拟认定名单

附件2:第七批普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团体拟认定名单

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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