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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甘陵小区三号地块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情况的公告

2025年11月06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2011年10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公布,根据2024年4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25年1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第二次修正)、《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规定>的通知》(沪房规范〔2025〕3号)等规定,我局于2025年11月3日在“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网站上发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公告》,接受估价机构的报名,报名时间自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6日15时止(工作时间)。

截止2025年11月6日15时,有下列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

按报名先后排列:

上海联城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上海百盛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科东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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