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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普陀区开展街镇社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3年08月2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办公室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普陀区开展街镇社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部、委、办、局,法院、检察院,各社区(街道)、镇,各人民团体:

  区综治办制订的《普陀区开展街镇社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办公室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0日

  

普陀区开展街镇社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街镇社会管理工作,解决当前我区社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区的工作实际,扎实开展社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依托区“大联勤、大联动”机制,切实解决一批影响区城市运行安全、生产安全和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减少公共安全隐患;切实改善普陀人民生活环境质量、经济发展投资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普陀区的综合竞争力和城区综合管理水平;促进区内社会管理突出问题明显好转或有效控制,街镇薄弱区域社会管理明显强化,社会管理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最终实现“市容环境整洁、社会秩序稳定、管理机制健全、道德风尚良好”的社会管理新面貌,为加快推进普陀建设上海西部新兴商贸科技区作出努力。

  二、工作目标

  2013年,区专项治理重点是围绕街镇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开展排摸梳理、摸清底数、确定重点、制定计划、实施方案,在面上街镇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我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进行整治,尤其对已列为创卫重点整治地区的红旗村、金光村区域开展专项治理,接受市级部门的督办验收。

  到2014年,通过进一步对街镇社会管理突出问题的深入复查和整改,继续抓好方案中跨年分步推进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创卫任务,努力达到国家卫生区标准,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区的目标,提高城区市容环境和居住区环境质量。

  到2015年,在前两年分步推进整治的基础上,形成好的工作局面和管理经验,在整个面上工作推进的基础上,探索我区街镇社会管理长效机制的形成,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三、组织领导

  (一)普陀区街镇社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区委副书记、区长 程向民

  副组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邰荀

      区委常委、副区长 朱永泉

      副区长 郑文斌

      副区长 景莹

      副区长 黄海平

      副区长 王鹏

  成 员:区监察局、区府办、区综治办、区社区办,区新闻办、区商务委、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建交委、区环保局、区规土局、区文化局、区文化执法大队、区卫生计生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大队、区拆违办、区房管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分局、区税务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和各街镇主要行政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区综治办。

  主 任:区综治办主任

  副主任:区监察局、区府办、区社区办主要行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我区社会管理的现状和薄弱环节,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治理重点,安排计划步骤。发挥组织协调、跟踪督促、检查评估作用。统筹推进面上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实施,督促各街镇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协调各职能部门和街镇开展专项治理,对市政府列入挂牌督办的项目进行重点督办。对整治不力的行为下发整改通知,并按照情形追究相关责任。

  (三)专项工作组

  领导小组下设市容环境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生产安全问题、人口管理问题、社会治安问题、无证经营问题、房屋土地管理问题等7个专项工作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负责具体项目的专项推进。

  四、治理内容

  普陀区范围内涉及街镇社会管理突出问题多发的区域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居住区有关区域,包括本区与外区、街镇与街镇接壤区域。

  (一)市容环境问题

  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区各项指标,加大街镇市容环境脏乱差现象整治力度,消除卫生死角,完善街镇环卫设施布局、管理和维护;落实清扫保洁制度,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改进道路、排水、照明等市政设施,加强绿化建设;落实病媒生物防制措施;整治乱贴、乱发非法小广告,杂物垃圾乱堆乱摆、乱扔乱倒,车辆乱停乱放和跨门占道经营等现象。

  (二)食品安全问题

  排查取缔街镇内无证违章饲养畜禽、非法食品加工店、生产作坊和销售点,对流动食品摊贩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将食品生产经营者纳入监管范围,取得有效证照;严格控制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农副产品市场等场所规范安全,各种卫生安全设施齐全,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

  (三)生产安全问题

  排查街镇内生产企业数量、生产经营情况及设施设备情况,生产场所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容易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等;加强建筑待建工地管理巡查,进一步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加大现有住宅、出租房、违法建筑、娱乐洗浴经营场所等公共场所安全隐患和消防隐患排查力度,杜绝“居住、生产、仓储”三合一场所。

  (四)人口管理问题

  加快推进街镇“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管理全覆盖,强化“三个实有”信息登记,督促履行信息登记告知义务,确保实有信息的登记率和准确率。提高实有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水平,消除管理盲区及薄弱环节。严格规范居住证管理。

  (五)社会治安问题

  严厉打击“涉黑涉毒”、“两抢一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对来沪人员集聚、案件多发、治安复杂地区开展清查整治活动,净化治安环境。建设完善区和街镇两级应急联动中心,推进综合管理“大联勤、大联动”;搭建区、街镇、居(村)委三级信息管理平台。发挥村居委书记(主任)、治保主任、社区民警、小区居民、社区“平安志愿者”的群防群治功能。

  (六)无证经营问题

  加大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力度,重点查处取缔“黑网吧”、无证行医点、地下食品加工点、非法收储运加工餐厨废弃油脂窝点、废品收购站点、停车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假冒伪劣产品生产加工、非法加油点等违法经营场所;开展对“五小”行业等的联合执法检查,取缔无证经营,规范经营管理。

  (七)房屋土地管理问题

  “群租”问题的排查、梳理、整治,健全“群租”治理长效管理机制;整治梳理街镇用地性质及土地权属,摸清集体土地存量,加强集体土地及集体企业厂房使用的监督管理;抓好农村房屋改建、工业厂房无序改变性质、房屋无序出租等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大街镇拆违控违工作力度,做好存量违法建筑普查工作,结合国家卫生区创建进一步强化违法建筑的整治力度,健全控违巡查机制。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3年7月)

  根据前期落实市政府专题会议有关情况,结合区创卫工作实际,制定部门、街镇社会管理专项治理方案,明确专项治理工作内容和工作步骤,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各专项工作组、街镇要根据本行业、本区域实际情况,细化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排摸阶段(2013年8月)

  结合创卫检查,牵头部门、街镇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对老旧居民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区域,涉及市容环境较差、新建违法建筑屡禁不止、无证无照经营较多、各类安全隐患突出、社会治安管理较为混乱、社会人员房屋出租情况较复杂等问题,逐一进行排摸,确定专项治理重点地区(问题)名单,细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力求重点地区一地一方案、重点问题一事一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整治阶段(2013年9月-11月)

  各专项工作组及街镇,开展社会管理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对照创卫工作各项标准开展辖区内环境整治,加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管控力度,加强社区服务创新,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复回潮。对于重点地区(问题),采取条块结合、联合整治的方式开展,对重点地区、突出问题,要明确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和推进步骤。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安排财力、制定计划,力争在3-5年内完成。

  (四)评估总结阶段(2013年12月)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区创卫验收和整改情况,通过组织相关部门实地考察、提取影像、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面上所有街镇的自查自纠情况和重点地区到今年年底前的专项整治工作安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落实专项治理责任不力的牵头部门、街镇,下发整改通知,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落实整改要求,巩固整治成果。

  六、工作制度

  (一)工作会议

  1、牵头单位会议。每月1次,由专项工作牵头单位召集,成员单位参加。主要内容:分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交流情况信息,协调推进工作,研究需要提交区“联动、联勤”平台解决的疑难问题。

  2、各专项工作组会议。每季度1次,由区分管领导主持。主要内容:听取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专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3、区领导小组会议。每半年1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主要内容:听取各专项工作小组整治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需要领导小组层面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

  (二)信息上报

  1、各专项工作办公室要加强信息上报,于每月25日前将专项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信息汇总职能,于每月底前将各专项整治情况汇总上报区领导小组。

  (三)工作督查、督办

  1、区监察局履行专项工作督查职能。组织专项工作巡察组,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视、督查,提出督查意见,并制定整改意见书。

  2、区府办履行专项工作督办职能。对需督办工作事项,负责将督办事项交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3、区社区办将专项治理目标任务纳入街镇绩效考核范围。

  七、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街镇要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责任单位(人),制定详尽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落实工作措施;要加大社会管理重点地区(问题)的整治力度,依托区社会管理“大联动、大联勤”工作平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二)抓好工作统筹,强化工作合力。要坚持“专群结合”、“条块结合”,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加强社会管理、社区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与“创建国家卫生区”、基层平安社区建设、推进平安建设实事项目、文明小区(文明社区)创建等工作结合起来,形成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的工作合力。要将点上整治和面上推进结合起来,通过重点地区、重点问题的整治带动全区各街镇、各居(村)委会强化社会管理能力,改善社会管理秩序,形成长效管理效果。

  (三)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常态管理。不断健全问题发现机制,加强动态管理。紧紧依托创卫工作督查小组、市民巡访机制等,对专项治理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街镇、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和专项分工责任,积极采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工作挂牌督办,对督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现场及时进行指导,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举一反三,同时进行跟踪回访。开设市民投诉热线电话,受理市民来信、来电、来访投诉,及时处理解决,同时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

  附件:1、普陀区街镇社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成员名单;

     2、普陀区街镇社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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