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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对上海盛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2026年02月09日 来源: 上海普陀被处罚单位名称 (自然人姓名) |
上海盛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被处罚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陆海明 |
被处罚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
91310230MA1JTF2161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普)应急罚〔2025〕000004-2号 |
案由 |
上海奥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9·12”一般触电事故案 |
违法的主要事实 |
2025年9月12日下午13时04分许,上海奥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在普陀区曹杨路1888号B2停车场安装灯箱过程中,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上海盛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未与承包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未及时检查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违反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
处罚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应急部14号令)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
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6年2月9日 |
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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