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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对上海奥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2026年01月15日 来源: 上海普陀被处罚单位名称 (自然人姓名) |
上海奥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被处罚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张飞 |
被处罚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
91310116767942298G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普)应急罚〔2025〕000004-1号 |
案由 |
上海奥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9·12”一般触电事故案 |
违法的主要事实 |
2025年9月12日下午13时04分许,上海奥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在普陀区曹杨路1888号B2停车场安装灯箱过程中,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上海奥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从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证进行接电作业,未监督、教育从业人员佩戴、使用绝缘劳动防护用品,未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从业人员违规作业的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违反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 |
处罚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应急部14号令)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拾捌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
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6年1月15日 |
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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