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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对余海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2026年04月0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被处罚单位名称

(自然人姓名)

余海先

被处罚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

 

被处罚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普)应急罚〔20261-3

案由

W060401单元A03D-01地块项目“11·29”一般起重伤害事故

违法的主要事实

20251129下午14时许,无锡万晟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普陀区W060401单元A03D-01地块项目吊运模板箱过程中,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上海丽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余海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到位,未落实对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检查,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制止和纠正作业人员违规作业的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违反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第六项

处罚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应急部14号令)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角的行政处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648

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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