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对上海展坤电气成套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2025年11月2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被处罚单位名称

(自然人姓名)

上海展坤电气成套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巧珠

被处罚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91310107560180281J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普)应急罚〔2025执法18

案由

上海展坤电气成套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等案

违法的主要事实

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存在以下隐患:部分电焊工作业时未佩戴护目镜或焊接头盔等劳动防护用品;液氩钢瓶和液氮钢瓶露天存放置于阳光暴晒下的地方)。

违反条款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51128

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分享: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