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对上海东旺塑料制品厂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2023年07月06日 来源: 上海普陀

被处罚单位名称

(自然人姓名)

上海东旺塑料制品厂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荣炜

被处罚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91310107134405599G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普)应急罚[2023]执法4号

案由

上海东旺塑料制品厂有限公司使用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

安全措施案

违法的主要事实

2023 年 5 月 16 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上海东旺塑料制品厂有限公司(同普路 1273 弄 1 号、5 号)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 1 号楼北外侧沿同普路(由西向东)危化品储存仓库存放甲类危险化学品,未设置相应的防静电、防腐、防泄漏等安全措施。5 号楼 1 层西南侧调漆(墨)间未按照国家标准安装防爆电气设备、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未设置相应的防静电、防腐、防泄漏等安全措施。

违反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处罚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结合自由裁量、集体讨论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7月5日

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分享: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