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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普陀区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政府: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普陀区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2025年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文件精神,围绕推动发展高质量民政工作为根本,不断健全法治保障体系,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2025年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机制。健全理论学习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宪法法律法规等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局领导班子、中青年干部等重要学习内容,集中开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上海市婚姻介绍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定期开展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必训内容。

贯彻落实抓好“关键少数”。全面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落实,抓成效。局党组成员在各自分管领域认真履职,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从“首要任务”“综合清单”及“专业清单”三方面建立本单位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做到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任免、重大项目等相关内容,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切实加强党对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二)强化重大战略法治保障

做好民政相关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以社会组织年检、审计和评估为契机,加强行业自律诚信建设与引导。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中,以征信平台记录为依据,严格落实“两次审核”程序以确定参评上会资格。指导社会组织按要求做好信用修复及信用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做好养老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多角度获取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等方面风险信息,并将各部门、街镇对养老机构检查考核的结果综合运用于机构信用评价。推动殡葬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民政与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针对检查结果落实信用分级监管。做好婚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婚介服务质量监测工作,实行分级分类信用监管。

(三)持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优化机构职能体系,梳理民政领域行政权力事项,完善权责清单。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行政许可、行政备案事项,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登记行政审批工作,实行申请事项事先告知和自律承诺制度,推动全程网办,促进政务服务更加便利高效,截至10月底,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90个;完善登记备案指南,推进法人宗教场所登记工作。完善多元共治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通过“访谈、评估、审计、查处”相结合强化社会组织日常监督管理,利用年检、等级评估等方式加强事中监管,以评估等级为基础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落实养老、殡葬、婚介等民政重点领域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养老机构日常巡查考评机制,印发《上海市婚姻介绍服务机构合规经营指引》等,强化行政指导。全面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提示函“两书同达”,帮助机构及时开展信用修复。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做好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街镇新设45个远程虚拟延伸点位,累计达到108个,其中“上门办”远程虚拟服务实现街镇全覆盖;推动数字服务升级,做好“普陀区老有所养服务超市民政事项”建设工作;婚姻登记服务实现升级,全面开展“全国通办”,办理结婚登记3986对、离婚申请3139对、离婚登记2296对、补发婚姻证书998份;实行涉外婚姻登记试点工作,累计办理结婚登记33对、离婚登记5对;优化“婚姻登记补证一件事”,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婚姻登记窗口服务实行“好差评”评价工作,强化以评促改。

(四)深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落实《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合法性和内容审核,全面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备案制度,做到有件必报、有报必审、有错必纠,严格审查标准,提高审查质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完善党内监督,推进决策规范化、民主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普陀区关于促进低保等低收入困难群体自立自强的实施办法(草案)》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决策程序,保证决策质量。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规范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一是抓好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养老领域问题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围绕资金、消防、人身安全等重点领域,深化联合检查与动态监管,对养老机构开展“回头看”复查,严防问题反弹;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综合治理,指导街镇常态化开展“关系保”“人情保”、近亲属备案等专项自查,强化作风建设;开展上半年低保、重残档案检查问题“回头看”和下半年专项检查,规范资金审核流程;推进公益慈善领域专项整治,排摸120家社会组织信息,对问题机构分类采取撤销登记、限期整改等措施,维护行业秩序。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围绕养老、殡葬、婚介机构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通过强化部门协作,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运用“检查码”落实检查,截至10月底,开展单部门检查5次,联合检查41次,配合联合检查11次,共使用“检查码”57次。三是深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工作,针对上海长寿家园桃浦九村养老院违法行为轻微,认错态度较好,并及时完成整改,做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四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对23家殡葬中介及殡葬用品销售商户开展实地抽查;对养老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食品安全大检查等行动;对上海心心相连社区公益服务中心等3家机构做出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和机制建设,落实《普陀区推动社会组织协商工作“十五条”》,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立法信息采集点通过“立法民意直通车”征求社会组织对法律法规草案及“十五五”规划纲要的意见建议,增强立法民主性。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提高决策合法性、专业性,截至10月底,合同审核98份。深化政务公开建设,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选取11家养老机构对公众开放,接受监督。推进政府诚信建设,做好政务公开,动态更新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截至10月底,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53条,主动公开率达98.08%,非公文类信息17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落实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庭前调查取证等应诉准备工作,完成1起指定担任遗产管理人诉讼案、3起遗产分配纠纷诉讼案应诉工作;做好6个申请遗产管理人纠纷案庭前谈话工作。

(七)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机制

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建设,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构建养老机构综合风险运营管控体系,综合各职能部门、属地街镇、养老机构、机构运营方等信息源,结合“云监管”平台和养老机构“一院一档”信息系统提示,综合研判各类风险信息,实现早发现、早预防;完善“一键通”应急呼叫服务,创新推出“无感监护+主动关爱”于一体的养老服务模式,覆盖全区2.6万余户老年人家庭,累计开展一键救援、打车、挂号及主动关爱等服务90.23万人次;依托区、街镇、居村三级网络,通过常态化走访结合动态监测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建成10个街镇和287个社区救助顾问服务站点,形成全区覆盖网络,由街镇救助顾问站处理复杂问题,居村顾问点上门走访,“家门口”帮办代办,与顾问站双向互动,建强服务体系;聚焦困境儿童等重点群体,常态化开展信息排查,强化动态预警;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落实进博会专项保障,启动“寒冬送温暖”气象响应机制。

(八)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开展维稳排查,并综合运用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法制教育、心理疏导、困难帮扶等方式,及时化解和有效管控社会矛盾风险。截至10月底,接到市局、区转办群众来信来访36件,按期办结率100%,办理联系率100%,上门办信率89.47%。普陀区养老服务行业普惠解纷中心通过配置社区法官、检察官、民警,聘请律师、心理咨询师、公证员,以及养老顾问,积极处置涉及老年人与区养老服务机构间的服务纠纷,建立便捷、完善、多元的纠纷解决机制。

(九)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

加强数据共享,推动应用场景共享,加快系统整合。加大科技赋能力度,主动对接养老领域中试平台,组织养老机构提供应用场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养老机器人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工作,促进研用双方结对攻关。婚姻登记窗口严格按照市民政局与市档案馆“一种资源,两个窗口”工作要求,提供婚姻类民生档案查询服务,除用于补领婚姻证书外,还可用于购房、公证、税务、出国等事项,大大降低群众办事成本。做好民政领域街镇报表数据“只报一次”工作,完成各类报表分析和21张报表认领工作,配合做好数据报表在“社区云”系统测试工作,实现基层减负。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做好“上海法治建设规划”终期评估工作,完成“十四五”法治普陀建设规划指标任务,并做好“十五五”法治普陀建设谋划工作。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积极参加《2025年上海民政综合执法实务培训》等各类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和执法水平;组织11人参加执法人员培训班学习,考试通过率100%,提高执法证持证比率;针对养老、殡葬、婚介不同领域,组织开展各级相关工作人员执法培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落实“八五”普法等工作要求,依托民政服务站等在社区广泛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印发各类普法宣传海报、宣传册等;通过官方公众号等新媒体转发防诈小提示和宣传片,开展养老防诈宣传活动等。

二、存在的不足

2025年,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基层执法人员能力仍需提高,执法水平需进一步加强,执法证持证率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联合检查率、问题检出率、提前申码率等方面需进一步强化意识。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带头学习党内法规,加强党内制度建设,提高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强化民政系统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带头参加相关执法培训。深入推进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形成浓厚的学法用法普法氛围。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抓实抓好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定期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

(二)持续加强法治化、标准化建设

聚焦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治理效能。加强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覆盖民政领域标准体系建设。

(三)持续提高行政执法专业化水平

全面实施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流程,完善综合执法保障措施,加大民政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培训和指导。

(四)持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提升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婚介服务、社会组织服务等民政重点领域人才专业化水平。积极参加各类各级行政执法培训,夯实执法人员队伍,解决执法人员能力欠缺、甚至从未执过法等问题。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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