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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依法行政报告

2016年01月0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区教育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深化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教育行政执法,强化行政监督,促进矛盾化解,为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提供了法治保障。

  二、主要做法

  (一)严格执行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机制,保障决策质量

  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决策程序,2015年对涉及教育综合改革、招生入学、经费安排、教育人事、干部任免、教育企业改革、重点项目建设、审计、评优选先等工作以党工委会议、局办公会议形式集体研究决策。截至2015年11月底,共召开局办公会议32次,审议各类议题102项。认真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案工作,截至11月底共报备“三重一大”事项122项。

  (二)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

  1.修订完善机关工作制度,转变政府职能

  修订区教育局“三定”方案,强化教育行政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全面修订机关工作制度,完成并实施《普陀区教育局机关工作手册》,规范机关运行。改变校舍零修方式,扩大学校经费自主权,加强经费审计,转变政府职能。

  2.深化教育督导,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

  对区公安分局、长征镇等11家委办局、街道、镇履行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综合督政(或调研)。对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促进教育规划各项重点任务完成。完成新学期开学工作、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落实教育部“六个严禁”等工作的专项督查;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机制,对学校课程计划执行、每天校园活动一小时等工作的督导;完成28所学校的发展性督导和25家单位的督导回访,深化学校自主性督导评估,有效促进了学校规范办学、内涵发展。开展对宜川中学、同济二附中等10所学校学生学业负担情况的监测,及时反映学生抽样调查结果,促进学校持续改进教学,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3.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创设和谐发展环境

  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对17家民办幼儿园的课程管理、卫生保健、校园安全等工作进行飞行检查,及时沟通,督促落实整改,提高民办幼儿园依法办园水平。及时处理涉及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中违规行为。取缔2所非法举办的幼儿园。加强教育培训市场监管。对本区14所民办非经营性院校进行办学水平等级评估,我区民办非经营性培训机构总体能依法办学,部分院校办学质量较高、特色明显,但多数机构尚需强化办学特色。落实对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的业务监管,依法建立对经营性培训机构培训活动的专项评估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做好与市场监管局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日常监管、检查评估等情况,配合市场监管局及时查处违规办学行为。加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学杂费专用账户管理,到2015年底,33所民非院校、11家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全部按要求完成学杂费专用账户的数据统计。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的培训,指导培训机构依法办学、诚信办学、特色发展。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教育行政审批行为

  对照市教委统一核定的教育行政审批事项,逐一进行核对、清理,共确认区教育局行政审批事项14项,并在普陀教育网公开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办理机构等。全年共完成中小学校学生随班就读审批,中小学生学籍建立、变动的核准,校车使用审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等行政审批事项共计808项。开展行政审批证件自查工作,杜绝过期、不合格证件和无证从事审批活动的行为。梳理行政审批评估评审技术服务机构,消除“红顶中介”,促进评审机构科学独立运行。

  协同区社团局完成对本区7所民办中小学、20所幼儿园以及30所民非院校、10所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年检工作,对3家单位作出基本合格的意见,对1家单位作出不合格的意见。

  5.编制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编制行政权力清单,梳理了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备案、行政指导等9个权力类型、共计80个权力事项。针对各项权力的行使梳理责任清单,共计533个追责事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促进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了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

  6.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满足公众需要

  深化公开内容。突出教育“十二五”规划落实情况、“十三五”规划编制、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招生入学、教育督导、教育人事、财政信息、学校章程建设等信息的公开。对2015年已办结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教育类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探索以摘要的形式予以公开。

  加强政务服务。就老百姓关注度较高的招生入学、教师招聘等信息,发布了7项政策解读。加强了对招生信息的聚合,开设招生考试专栏,对学前教育招生信息、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意见及招生计划、对口范围、民办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登记等配套政策,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说明,各学校办学规模与设施基本情况等都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阅。

  强化互动交流。继续做好网上咨询、网上信访、局长信箱的回复,公开了具有共性特征又普遍关注的回复信息。发挥网上意见征询功能,对“十三五”规划进行了网上征求意见,并公开了征询结果。开展学校学业负担监测,每月在“普陀教育网”向社会公布抽样调查结果。开展了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项目内容关注度的网上调查,即时呈现监测结果。开展了教育“十三五”规划网上大讨论活动等。

  拓展公开途径。着力加强“普陀教育微博”的日常运维。2015年“普陀教育政务微博”被区委宣传部授予“最具影响力政务新媒体奖”。

  7.加强招生入学和学籍管理,确保稳妥有序

  及早调研摸底,做好入学需求预测,完善招生入学政策。加强对学校、家长、社会的招生政策宣传、培训及过程监管。建立招生咨询与便民服务统一接待窗口,现场接待招生报名、志愿填报等咨询与投诉,便民利民,及时解决合理诉求。加强对特长生招收的监管,严格控制比例、完善招生流程,加强公示监督。加强学籍管理,完成新生学籍建立、电子学生证申领,中小学生转学、毕业生学籍信息数据核查等工作;加强学籍管理培训,指导学校严格学籍管理、规范办学。

  (三)加强“依法治校”,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1.全面完成学校章程建设,推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

  继续推进学校章程建设,指导学校通过章程编制,将校长的权利与义务、学校举办者与学校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学校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能分工、学校重大事务的决策程序、群众参与管理的具体形式和途径等重大事项加以明确,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截至2015年底,已完成区域范围内所有学校(幼儿园)的章程制定与核准工作,并接受了市教育督导室的专项督查。

  2.全面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在全区学校普遍建立了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明确了学校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律咨询、培训和知识普及等方面的作用,有效防范风险,促进学校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桃浦中学荣获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兵示范校,晋元高级中学、中远实验学校等5所学校荣获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

  3.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全面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其中幼儿园3,000-4,500元/人,小学2,600元/人、初中2,800元/人,高中3,700-5,850元/人,特殊教育8,000元/人。做好困难学生补助,全年共支出帮困助学金564.40万元,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受助学生4474人次,免代办服务性收费共383.61万元;高中阶段受助学生598人次,免学费、书本费,发放生活补贴,投入资金112.54万元;幼儿园受助学生239人次,免保育教育费、代办性服务费,投入资金50.25万元。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联合公安、司法、文化、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团区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发挥各自优势,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区未保办共受理群众来信6封、来电27只、来访21起,解决各类问题40余起。继续做好特殊家庭未成年人关爱工作,下发“服刑人员和社会回归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帮困费3800元,开展关爱行动16项。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坚持每年对各学校的行为不良学生进行两次排摸。目前绝大部分帮教对象表现稳定并有所好转。加强对社区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拓宽法律服务渠道,维护社会闲散青少年合法权益,多渠道指导和帮教,切实加强和推进家庭教育指导。继续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转化工作。2015年,对1例涉案未成年人实施帮扶,在爱心企业的支持下,帮扶对象顺利就业,帮教效果明显。

  4.完善教师管理和权益保护,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完成543名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8名培训合格教师被华东师大和上海师大录取参加教育硕士学习。公开招聘549名教师,引进2名特级教师。鼓励教师提升学历层次,给予专项经费奖励。推进优质教师资源流动,给每个街道镇联合体5个流动编制;14名教师分别在学区和集团化办学内流动,4名新评高级教师向桃浦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完善绩效工资制度,规范X项目及专项资金发放流程,完成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增资、事业单位行业分类等工作。积极探索行业薪酬体系建设。

  5.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组织学校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宿舍安全、校车安全、在建工地安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等隐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切实消除校园各类安全隐患。区内77所幼儿园、75所中小学、5所中职校共排查隐患160处,已全部整改完毕。加强利用校会课、红领巾广播、十分钟队会、黑板报、宣传橱窗、电子小报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升自护自救能力。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结合学校建筑分布、学生人数、楼道走廊疏散能力等情况,绘制疏散线路图、制定演练方案,组织全体师生开展安全疏散演练。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交通、经营市场、经营性网吧和游戏机房等的管理,加大对学校周边乱设摊、乱停车、占道经营等违规现象的整治力度,保证学校周边环境整洁、有序、安全。

  (四)强化制约、监督,提高规范管理水平

  1.加强教育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教育经费预算执行,规范支出管理,推进教育经费绩效评价,着力内控建设。制定、完善教育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完成各类审计项目545个,其中工程项目造价审计449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76个;另开展预算调研、公务卡使用调研等,切实保障教育经费规范使用。加大对学校自主维修、零星采购等项目的审计,先后对82个学校的273个自主维修、零星采购等项目审计,加大专项资金使用监管,规范权力运作。

  2.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强化对对招生入学、教师兼职补课、教育收费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工作的专项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力推进教育收费公示工作,扎实推进“阳光招生”工程。协同区物价局重点检查了25所学校的教育收费,整改借读双向收费1项;巡查各类招生考试18次,处理违规问题2项;落实社会组织提案8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5件。

  3.强化信访、纪检监察监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依法依规处理信访矛盾。全年接待来访人员3247人次、信访375件次、电访1967个,网上信访暨咨询517件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有效管控、化解矛盾。及时调查核实审计、信访举报等问题线索,约谈单位负责人18人次、诫勉谈话4人。

  持续加强对“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问题通报与整改,突出公务接待、出国(境)、公务用车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评比表彰、党政干部外出报告、会议管理等制度,三公经费、会议和文件数量都有所下降。全面完成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

  完善“人财物事”等重点单位、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修订学校零星维修、国有资产管理、资产处置、教育审计等制度,推动主责部门举一反三、堵漏建制。抓好干部选拔、招生考试、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的风险管控。

  4.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接受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全年完成5项党代表意见、2项人大代表意见、15项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回复率100%、满意率100%。接受区人大教育经费工作调研、年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集中视察、人大代表对部分学校的工作走访等。配合完成区政协对学校场地开放工作调研、对学校学籍规定制定及公开等工作的调研。接受社会监督,加快“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问题处理进度,处理转送工单687个。妥善处理各类教育突发事件和舆情,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五)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完善干部法律培训制度

  通过中心组学习、党政干部双月讲座、干部教育培训等渠道,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学意识。重点加强了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管办评分离、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新《广告法》、区县教育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等内容的学习,机关干部按时完成了依法行政课程在线学习,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

  2.加强宣传,在全系统积极开展各类法律教育活动

  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月、两法一条例宣传月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注重发挥学校在法宣工作的主体作用,通过专题讲座、团队活动、学生社团、社会实践、节日纪念日活动等多种形式以及“法制讲座”、“仪式教育”、“以案说法”、“案例评选”等多种方法,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观念,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存在不足及2016年主要工作

  2015年,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于教育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还有待持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实际问题、保障教育和谐发展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二是全局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相关业务部门对依法行政理论和实务的学习钻研还待进一步加强。

  2016年,我局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推进区域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着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管办评分离,切实发挥法规、规划、政策、标准等机制对区域教育发展的引导和调控作用。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强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系统性,完善各部门协力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发挥科室的业务主体作用,在制度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普法宣传等各方面工作加强责任落实。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建设。发挥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的引导监督作用。进一步探索简政放权,加大对依法治校的指导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重点是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多渠道、多方式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与工作水平,提高教育行政部门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普陀区教育局

  201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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