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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城运应急委统筹协调下,区生态环境局牵头设立区生态环境专项指挥部,负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成员单位包括区生态环境局、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国动办、区政府新闻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消防救援局、区数据局、区人民武装部、区绿化市容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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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城运应急委统筹协调下,区生态环境局牵头设立区生态环境专项指挥部,负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成员单位包括区生态环境局、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国动办、区政府新闻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消防救援局、区数据局、区人民武装部、区绿化市容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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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城运应急委统筹协调下,区生态环境局牵头设立区生态环境专项指挥部,负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成员单位包括区生态环境局、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国动办、区政府新闻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消防救援局、区数据局、区人民武装部、区绿化市容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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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应对本区空气重污染,建立健全高效协调有序的空气重污染预警和应急机制,减缓空气污染程度,减轻空气污染对市民健康的影响,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区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上海市普陀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本预案所称空气重污染是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三、《应急预案》的执行部门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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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为“组织体系”,主要明确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和工作机构的组成,以及各部门职责分工。第四章为“应急响应”,主要明确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分级、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明确应急响应执行、监督、终止以及信息公开等工作流程。第六章为“应急保障”,主要明确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人员、通信与经费保障措施。第七章为“监督管理”,主要明确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演练培训、社会宣传、监督问责和预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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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应对本区空气重污染,建立健全高效协调有序的空气重污染预警和应急机制,减缓空气污染程度,减轻空气污染对市民健康的影响,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文件并结合区域实际,普陀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了《上海市普陀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普环〔2024〕13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经区政府同意后发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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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应对本区空气重污染,建立健全高效协调有序的空气重污染预警和应急机制,减缓空气污染程度,减轻空气污染对市民健康的影响,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文件并结合区域实际,普陀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了《上海市普陀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普环〔2024〕13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经区政府同意后发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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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区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根据《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沪灾防委〔2023〕5号),我们结合区实际情况修订了《上海市普陀区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并根据相关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了完善,现将《预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上海市普陀区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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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区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根据《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沪灾防委〔2023〕5号),我们结合区实际情况修订了《上海市普陀区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并根据相关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了完善,现将《预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上海市普陀区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