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当前位置:
- 首页
- 个人中心
-
办理结果:采纳解决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普陀区建管委:王丽娟等三名委员提出的关于优化本区盲道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一、职权范围城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依法对涉及擅自占用、损坏、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区城管执法局指导各街镇综合执法队建立常态化执法巡查机制。区城管执法局进一步指导属地街镇综合执法队开展专项执法。全区城管部门进一步加大涉及盲道执法事项的宣传力度。
-
办理结果:采纳解决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普陀区建管委:王丽娟等三名委员提出的关于优化本区盲道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一、职权范围城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依法对涉及擅自占用、损坏、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区城管执法局指导各街镇综合执法队建立常态化执法巡查机制。区城管执法局进一步指导属地街镇综合执法队开展专项执法。全区城管部门进一步加大涉及盲道执法事项的宣传力度。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城管执法局制订的《普陀区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区城管执法局制订的《普陀区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2024年8月26日区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是指针对住宅小区内城管类违法行为建立管执一体的综合治理机制。(二)住宅小区城管类违法行为执法实效提升。建立普陀区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协作会商工作机制。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城管执法局制订的《普陀区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区城管执法局制订的《普陀区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2024年8月26日区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是指针对住宅小区内城管类违法行为建立管执一体的综合治理机制。(二)住宅小区城管类违法行为执法实效提升。建立普陀区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协作会商工作机制。
-
(按职责牵头部门:医疗器械科、药化科、网监所)2.围绕“反欺诈”主题,严查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案件严查计量违法行为。(按职责牵头部门:公平交易科、广告科、消保科、网监所)参与、配合民生领域垄断违法行为的查处。今年是总局组织开展“铁拳”行动的第四年,市局已将行动落实情况及相关案件查办情况纳入本市“双打”工作、质量工作、食品安全工作、知识产权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
三、工作目标1、建立普陀区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协作会商工作机制。建立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协作会商工作机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性文件。五、部门职责(一)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年度住宅小区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协调、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评价。一是落实普陀区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会商协作工作机制。在普陀区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会商协作工作机制基础上,用好考核监督指挥棒。
-
三、工作目标1、建立普陀区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协作会商工作机制。建立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协作会商工作机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性文件。五、部门职责(一)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年度住宅小区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协调、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评价。一是落实普陀区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会商协作工作机制。在普陀区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会商协作工作机制基础上,用好考核监督指挥棒。
-
普陀区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公告。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工作规定》(沪城管规〔2023〕2号)。普陀区长征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将在长征镇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注。一、非现场执法适用条件(一)通过经审核(技术和法制)的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且依托信息化设备设施能够清晰辨别、易于判断的。(二)其他多发易发、直观可见且依托信息化设备设施能够辨别、易于判断的违法行为。
-
一、普陀区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制定的目的是什么。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是针对住宅小区各类违法行为建立管执一体的综合治理机制。四、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工作主要任务的实施时间是什么。
-
为“报复”前女友,他用变声软件报假警被抓......。 分手后,男子多次请求和好却屡屡遭拒,听闻前女友为远离自己甚至还换了新工作,男子心里十分郁闷。 8月13日,普陀公安分局真如派出所先后两次接到报警称,辖区某沿街商铺内有人在从事违法活动。民警到场进行检查,并未发现报警人所述情况。二人曾相恋了两年多,但在不久前的一次争吵过后,结束了爱情长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