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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普陀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已经2025年12月29日区教育局第19次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1.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普陀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普陀区教育局2026年3月25日附件1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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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普陀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已经2025年12月29日区教育局第19次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1.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普陀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普陀区教育局2026年3月25日附件1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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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普陀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已经2025年12月29日区教育局第19次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1.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普陀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普陀区教育局2026年3月25日附件1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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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据实予以免除。在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籍在读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本区户籍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据实予以免除。按所在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执行。本区公办、民办等各类普通高中学校中在籍在读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本区户籍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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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据实予以免除。在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籍在读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本区户籍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据实予以免除。按所在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执行。本区公办、民办等各类普通高中学校中在籍在读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本区户籍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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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中小幼、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图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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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中小幼、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图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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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收到自查自纠报告150份,其中29所学校无学生资助申请,本次自查自纠零申报,121所学校按规定上报自查自纠报告。全年对24所学校开展2024学年资助规范以及学生营养改善《申请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检查的工作,均出具了详细的核查报告,对部分学校台账记录不够细致等指出了整改意见,有效促进了学校资助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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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助领域和标准(一)产业节能1、实施节能技改、节能产品应用项目,实现年节能量20吨标准煤以上,经认定的,按实现的年节能量给予最高每吨标准煤800元的资助,或按项目投资额中用于实现节能减排降碳功能部分给予最高20%的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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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助领域和标准(一)产业节能1、实施节能技改、节能产品应用项目,实现年节能量20吨标准煤以上,经认定的,按实现的年节能量给予最高每吨标准煤800元的资助,或按项目投资额中用于实现节能减排降碳功能部分给予最高20%的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