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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普陀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已经2025年12月29日区教育局第19次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1.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普陀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普陀区教育局2026年3月25日附件1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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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普陀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已经2025年12月29日区教育局第19次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1.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普陀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普陀区教育局2026年3月25日附件1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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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普陀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已经2025年12月29日区教育局第19次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1.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普陀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普陀区教育局2026年3月25日附件1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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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引进或新设立的相关领域企业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可按新购房款实际发生金额的2%以内比例,给予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分三年拨付。鼓励企业或机构自主开展或联合上下游产业链企业、科研平台、院所高校等开展产学研合作并实施产业化项目,经认定,可按项目实际投入资金总额的3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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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引进或新设立的相关领域企业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可按新购房款实际发生金额的2%以内比例,给予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分三年拨付。鼓励企业或机构自主开展或联合上下游产业链企业、科研平台、院所高校等开展产学研合作并实施产业化项目,经认定,可按项目实际投入资金总额的3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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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引进或新设立的相关领域企业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可按新购房款实际发生金额的2%以内比例,给予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分三年拨付。鼓励企业或机构自主开展或联合上下游产业链企业、科研平台、院所高校等开展产学研合作并实施产业化项目,经认定,可按项目实际投入资金总额的3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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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中小幼、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图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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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中小幼、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图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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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收到自查自纠报告150份,其中29所学校无学生资助申请,本次自查自纠零申报,121所学校按规定上报自查自纠报告。全年对24所学校开展2024学年资助规范以及学生营养改善《申请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检查的工作,均出具了详细的核查报告,对部分学校台账记录不够细致等指出了整改意见,有效促进了学校资助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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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助领域和标准(一)产业节能1、实施节能技改、节能产品应用项目,实现年节能量20吨标准煤以上,经认定的,按实现的年节能量给予最高每吨标准煤800元的资助,或按项目投资额中用于实现节能减排降碳功能部分给予最高20%的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