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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政策解读。4、问:申请企业融资限额和贷款发放利率是否有要求。答:对在额度内发放的贷款,在贷款到期按期还本付息后,由区财政局按照企业实际贷款利率,给予实际贷款利率20%的利息补贴(若贷款不满一年或提前还款的,贴息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7、问:企业如何申请本政策支持。2、各各重点地区汇总申请贴息企业名单及材料,报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予以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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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各重点地区:为进一步有效落实中央推动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本区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普陀区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二)本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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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各重点地区:为进一步有效落实中央推动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本区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普陀区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二)本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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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各重点地区:为进一步有效落实中央推动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本区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普陀区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二)本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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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戚颖璞新年第一个工作日,上海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此次政策最大的调整是对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并降低了首付比例。而根据新政,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通知》自2024年1月3日起施行。2024年1月3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执行,2024年1月3日(含)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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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利息补贴(一)支持对象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获得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融资担保中心”)担保的普陀区中小微企业。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获得市融资担保中心担保的普陀区园区贷“批次担保”项目产品的普陀区中小微企业。(五)申报流程企业可以选择线下或线上两种方式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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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金白银”支持消费两项贷款贴息政策出台。 财政部等九部门同日公开发布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下称“服务业经营贷贴息方案”)明确,对于经办银行向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本金对经营主体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政策到期后,可视实施效果研究延长政策期限、扩大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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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国有大行人士告诉记者,9月1日起,消费者可以直接在App上申请消费贷款产品、享受贴息“红包”,适用范围覆盖了家用汽车、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的消费。借款人可享受贴息的贷款产品为其用于满足个人或家庭合法消费需求的,且贷款合同利率符合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相关要求的人民币贷款,不含续贷。 “赶紧来锁定额度。其中可享受单笔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对应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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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彬说,从余额增速看,7月末贷款余额同比增长6.9%,仍明显高于名义经济增速,反映了一段时间以来信贷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是稳固的。 资金循环效率提高 7月末,狭义货币(M_1)余额111.06万亿元,同比增长5.6%。去年11月以来,地方债务置换影响贷款约2.6万亿元,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对贷款的影响也接近7000亿元,还原上述因素影响后,7月末贷款增速会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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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各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力支持科技创新、提振消费、小微企业、稳定外贸等”。 促消费扩内需消费贷款“国补”出炉 着眼于支持促消费、扩内需,8月12日,多部门发布《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通过财政金融联动,降低居民信贷成本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金融部门正加大对科技创新、提振消费、小微企业、稳定外贸等领域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