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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激励引导本区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进一步提升普陀区综合质量水平,推进品牌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就第六届普陀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二、奖项设置普陀区政府质量奖,包括“普陀区区长质量奖”、“普陀区质量金奖”和“普陀区质量创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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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获上海市质量金奖的企业、机构,给予奖励50万元。对获评市级星级首席质量官(四星及以上)的人才,给予所在企业、机构奖励3000元/人。对获批国家标准验证点项目的企业、机构,给予奖励30万元。11、标准化试点项目对获批国家级、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或标准化服务业试点项目的企业、机构,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15万元。对获上海市标准化试点示范优秀案例的企业、机构给予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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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获上海市质量金奖的企业、机构,给予奖励50万元。对获评市级星级首席质量官(四星及以上)的人才,给予所在企业、机构奖励3000元/人。对获批国家标准验证点项目的企业、机构,给予奖励30万元。11、标准化试点项目对获批国家级、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或标准化服务业试点项目的企业、机构,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15万元。对获上海市标准化试点示范优秀案例的企业、机构给予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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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激励引导本区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进一步提升普陀区总体质量水平,推进品牌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就第五届普陀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普陀区政府质量奖,包括“普陀区区长质量奖”、“普陀区质量金奖”和“普陀区质量创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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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普陀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行动的通知。将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行动作为深化质量强区战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实践,结合园区、行业实际,积极研究、统筹部署,整合质量资源,积极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工作,助力培育区域企业和产业质量竞争新优势,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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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经费主要用于表彰获奖的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成果,支持相关组织和个人宣传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技术攻关、推动质量持续改进和提升人员质量素质等。第十五条(先进质量管理成果申报条件)申报普陀区政府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成果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在本区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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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经费主要用于表彰获奖的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成果,支持相关组织和个人宣传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技术攻关、推动质量持续改进和提升人员质量素质等。第十五条(先进质量管理成果申报条件)申报普陀区政府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成果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在本区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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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经费主要用于表彰获奖的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成果,支持相关组织和个人宣传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技术攻关、推动质量持续改进和提升人员质量素质等。第十五条(先进质量管理成果申报条件)申报普陀区政府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成果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在本区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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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经费主要用于表彰获奖的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成果,支持相关组织和个人宣传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技术攻关、推动质量持续改进和提升人员质量素质等。第十五条(先进质量管理成果申报条件)申报普陀区政府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成果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在本区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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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经费主要用于表彰获奖的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成果,支持相关组织和个人宣传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技术攻关、推动质量持续改进和提升人员质量素质等。第十五条(先进质量管理成果申报条件)申报普陀区政府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成果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在本区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