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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公共数据治理和登记第七条大数据资源分平台区各职能部门应当通过区大数据资源分平台共享、开放公共数据。第十四条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区各职能部门作为登记主体应当依托数据目录,对公共数据资源实行登记管理。区城运中心(区大数据中心)提供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服务。涉及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开放的,列入非开放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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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公共数据治理和登记第七条大数据资源分平台区各职能部门应当通过区大数据资源分平台共享、开放公共数据。第十四条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区各职能部门作为登记主体应当依托数据目录,对公共数据资源实行登记管理。区城运中心(区大数据中心)提供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服务。涉及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开放的,列入非开放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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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公共数据治理和登记第七条大数据资源分平台区各职能部门应当通过区大数据资源分平台共享、开放公共数据。第十四条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区各职能部门作为登记主体应当依托数据目录,对公共数据资源实行登记管理。区城运中心(区大数据中心)提供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服务。涉及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开放的,列入非开放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