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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各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上海市督学资格认定和管理办法》(沪教委督﹝2017﹞2号)精神,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3年上海市“督学资格”资格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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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上海市督学资格认定和管理办法》(沪教委督〔2017〕2号)精神,市教委组织开展了2024年上海市“督学资格”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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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对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镇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明确了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年度工作会议机制、各成员单位教育履职工作年度自评等管理体制。确保区教育督导工作在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领导下相对独立组织开展。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扩大会议。形成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领导、区教育督导室和督导科组织实施、区教育督导与安全事务中心配合落实的管理模式。在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指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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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对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镇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明确了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年度工作会议机制、各成员单位教育履职工作年度自评等管理体制。确保区教育督导工作在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领导下相对独立组织开展。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扩大会议。形成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领导、区教育督导室和督导科组织实施、区教育督导与安全事务中心配合落实的管理模式。在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指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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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各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及教育部《督学管理暂行办法》(教督〔2016〕2号)精神,为更好适应教育督导工作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上海市督学队伍建设,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水平,我们对2007年制定的《上海市督学聘任实施办法(暂行)》进行了修订,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上海市督学的聘任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