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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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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指南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证明材料(如处罚决定书)。  4、对于行政不作为的案件,应提供已向被申请人提出履行职责请求的相关证据。  5、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申请的,提供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证据。  6、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间证据材料。
  • 05

    2026.03

    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对于符合《条例》、《规定》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第三十八条分别作出答复。(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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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

    曹杨新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1.对于符合《条例》《规定》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第三十八条分别作出答复。(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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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

    普陀区桃浦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 04

    2025.07

    上海市普陀区消防救援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1.对于符合《条例》、《规定》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第三十八条分别作出答复。(3)依据《条例》和《规定》的有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4.申请不符合《条例》、《规定》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 09

    2023.01

    王某不服区公安交警支队行政处罚案

    申请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请求复议机关维持。民警当场开具《处罚决定书》,认定其实施了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决定处罚款50元。
  • 17

    2026.0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1、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电子邮件,yanf@shpt.gov.cn,传真,021-52564588*7649信函请寄至上海市铜川路1321号2号楼6楼,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收(邮编:200333)。
  • 17

    2026.0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1、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电子邮件,yanf@shpt.gov.cn,传真,021-52564588*7649信函请寄至上海市铜川路1321号2号楼6楼,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收(邮编:2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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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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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电子邮件,yanf@shpt.gov.cn,传真,021-52564588*7649信函请寄至上海市铜川路1321号2号楼6楼,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收(邮编:2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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