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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报“项目资助”的必须是在建或拟建项目,起始不早于2024年1月1日,并能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且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四、申报材料(一)申报单位必须提供下列材料(需加盖公章):1.《普陀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6.申报“项目资助”的单位还须提供:(1)《普陀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简介表》(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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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材料(一)申报单位必须提供下列材料:1.《普陀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原价加盖公章)。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普陀区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和项目申报内容,对获得的扶持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项目资助类应为在建项目,起始不早于2025年1月1日,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并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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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7,企业服务云运行监测操作手册)5、落实“全年申报、分批受理”机制,普陀区2025年第三批申报推荐截取受理时间为9月17日,普陀区商务委联合各地区投促中心及相关部门根据评价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审核通过的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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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7,企业服务云运行监测操作手册)5、落实“全年申报、分批受理”机制,普陀区2025年第三批申报推荐截取受理时间为9月17日,普陀区商务委联合各地区投促中心及相关部门根据评价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审核通过的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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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普陀区科创企业“种子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支持初创企业早期成长,激发企业自主创新活力,根据《普陀区关于加强沿沪宁协同创新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025〕1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6年度普陀区科创企业“种子计划”项目申报工作。(10)证明材料(如有):上海市、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赛事奖项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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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普陀区科创企业“种子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支持初创企业早期成长,激发企业自主创新活力,根据《普陀区关于加强沿沪宁协同创新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025〕1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6年度普陀区科创企业“种子计划”项目申报工作。(10)证明材料(如有):上海市、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赛事奖项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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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普陀区科创企业“种子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支持初创企业早期成长,激发企业自主创新活力,根据《普陀区关于加强沿沪宁协同创新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025〕1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6年度普陀区科创企业“种子计划”项目申报工作。(10)证明材料(如有):上海市、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赛事奖项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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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普陀区加快发展集成电路产业专项拟立项名单公示的通知。我委将对异议者信息予以严格保密。联系人:信息产业科仇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52564588-7193、3308电子邮箱:qiuzb@shpt.gov.cn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1101室邮编:200333附件:2025年度普陀区加快发展集成电路产业专项拟立项名单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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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文物局文化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沪文旅规〔2020〕1号),根据《上海市普陀区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本《申报指南》。四、申报材料(一)申报单位必须提供下列材料:1.《2025年上海市普陀区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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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文物局文化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沪文旅规〔2020〕1号),根据《上海市普陀区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本《申报指南》。四、申报材料(一)申报单位必须提供下列材料:1.《2025年上海市普陀区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