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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城市规划以及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参与提出生态环境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六、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按照权限规定,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等相关工作,牵头开展本辖区突发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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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成员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在区专项指挥部领导下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具体行动,区专项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启动应急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根据预案动态调整进驻工作组人员名单,自动对应、快速进驻,保持应急处置敏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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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成员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在区专项指挥部领导下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具体行动,区专项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启动应急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根据预案动态调整进驻工作组人员名单,自动对应、快速进驻,保持应急处置敏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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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成员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在区专项指挥部领导下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具体行动,区专项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启动应急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根据预案动态调整进驻工作组人员名单,自动对应、快速进驻,保持应急处置敏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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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展基础“十四五”期间,普陀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稳步向好、城区环境面貌不断提升,美丽普陀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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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展基础“十四五”期间,普陀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稳步向好、城区环境面貌不断提升,美丽普陀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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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展基础“十四五”期间,普陀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稳步向好、城区环境面貌不断提升,美丽普陀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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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区商务委、区发改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科委、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四)加快交通、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机管局、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各街镇)五、建设生态宜居家园,彰显人居之美(一)提升城区人居环境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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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区商务委、区发改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科委、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四)加快交通、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机管局、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各街镇)五、建设生态宜居家园,彰显人居之美(一)提升城区人居环境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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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以“上海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服务平台”上发布的建设项目建设期、调试期信息为主,并结合区生态环境部门通过资料核查、数据分析掌握的情况等。(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后执法检查的范围纳入本次事后执法检查的建设项目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竣工环保验收且纳入本区生态环境局监管范围的建设项目。同时,可对其中的部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进行技术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