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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5311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对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5311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区建管委:王丽娟、马凌、李文华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本区盲道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对于提案中指出盲道的建设规范、违规占用、建管维护等问题,区残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进行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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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以“上海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服务平台”上发布的建设项目建设期、调试期信息为主,并结合区生态环境部门通过资料核查、数据分析掌握的情况等。(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后执法检查的范围纳入本次事后执法检查的建设项目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竣工环保验收且纳入本区生态环境局监管范围的建设项目。同时,可对其中的部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进行技术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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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以“上海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服务平台”上发布的建设项目建设期、调试期信息为主,并结合区生态环境部门通过资料核查、数据分析掌握的情况等。(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后执法检查的范围纳入本次事后执法检查的建设项目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竣工环保验收且纳入本区生态环境局监管范围的建设项目。同时,可对其中的部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进行技术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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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以“上海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服务平台”上发布的建设项目建设期、调试期信息为主,并结合区生态环境部门通过资料核查、数据分析掌握的情况等。(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后执法检查的范围纳入本次事后执法检查的建设项目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竣工环保验收且纳入本区生态环境局监管范围的建设项目。同时,可对其中的部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进行技术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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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普陀区优化“人靠谱(普),事办妥(陀)”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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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普陀区优化“人靠谱(普),事办妥(陀)”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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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坚决执行中央、市、区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本区生态环境各项工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普陀。依托区扬尘办,持续开展重点区域及周边的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定期组织实施各类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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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发布仪式举行。 7月30日,普陀区举行《普陀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发布仪式,全面部署六大方面27项举措,为建设“创新发展活力区、美好生活品质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行动计划》坚持依法依规,将公平正义贯穿于各项举措中,确保司法权依法独立行使,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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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监测站,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沪环规〔2021〕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强化本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职责分工,现就开展2024年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执法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相关环境监测情况于2024年7月31日前报送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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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措施(一)深化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升环境品质近年来,市、区两级政府在无障碍设施与环境建设管理方面的工作日益成熟。目前,已针对部分康复之家、老旧小区等场所开展无障碍设施提升,增设无障碍扶手、改造无障碍卫生间等设施,有效改善了此类区域的无障碍环境。在建设项目方案征询阶段,建设单位必须提供无障碍设计实施单篇,详细阐述项目概况及无障碍设施内容,经区建管委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