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当前位置:
- 首页
- 个人中心
-
对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5311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对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5311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区建管委:王丽娟、马凌、李文华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本区盲道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对于提案中指出盲道的建设规范、违规占用、建管维护等问题,区残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进行研讨。
-
办公室负责机关行政、党务、组织、人事、财务、出纳、后勤管理、合作交流等工作。组织协调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生态建设科负责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地表水监督管理保护工作。污染防治科(辐射安全管理科)负责大气、废水、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新化学物质等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规定,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本辖区突发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和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理。
-
办公室负责机关行政、党务、组织、人事、财务、出纳、后勤管理、合作交流等工作。组织协调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生态建设科负责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地表水监督管理保护工作。污染防治科(辐射安全管理科)负责大气、废水、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新化学物质等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规定,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本辖区突发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和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理。
-
项目来源以“上海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服务平台”上发布的建设项目建设期、调试期信息为主,并结合区生态环境部门通过资料核查、数据分析掌握的情况等。(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后执法检查的范围纳入本次事后执法检查的建设项目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竣工环保验收且纳入本区生态环境局监管范围的建设项目。同时,可对其中的部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进行技术复核。
-
项目来源以“上海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服务平台”上发布的建设项目建设期、调试期信息为主,并结合区生态环境部门通过资料核查、数据分析掌握的情况等。(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后执法检查的范围纳入本次事后执法检查的建设项目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竣工环保验收且纳入本区生态环境局监管范围的建设项目。同时,可对其中的部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进行技术复核。
-
项目来源以“上海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服务平台”上发布的建设项目建设期、调试期信息为主,并结合区生态环境部门通过资料核查、数据分析掌握的情况等。(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后执法检查的范围纳入本次事后执法检查的建设项目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竣工环保验收且纳入本区生态环境局监管范围的建设项目。同时,可对其中的部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进行技术复核。
-
图解:普陀区优化“人靠谱(普),事办妥(陀)”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4年)。
-
图解:普陀区优化“人靠谱(普),事办妥(陀)”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4年)。
-
2024年,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坚决执行中央、市、区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本区生态环境各项工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普陀。依托区扬尘办,持续开展重点区域及周边的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定期组织实施各类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
《普陀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发布仪式举行。 7月30日,普陀区举行《普陀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发布仪式,全面部署六大方面27项举措,为建设“创新发展活力区、美好生活品质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行动计划》坚持依法依规,将公平正义贯穿于各项举措中,确保司法权依法独立行使,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