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当前位置:
- 首页
- 个人中心
-
-
上海市普陀区各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后续将根据政策变化情况及时更新调整。
-
关于印发《普陀区国资委管好资本、服务企业履职清单(2023版)》《普陀区国资委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单(2023版)》的通知。各区管企业: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科学界定权责边界,更好服务国资国企改革,有力保障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按照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我委制定了《普陀区国资委管好资本、服务企业履职清单(2023版)》《普陀区国资委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单(2023版)》。
-
关于印发《普陀区国资委管好资本、服务企业履职清单(2023版)》《普陀区国资委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单(2023版)》的通知。各区管企业: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科学界定权责边界,更好服务国资国企改革,有力保障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按照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我委制定了《普陀区国资委管好资本、服务企业履职清单(2023版)》《普陀区国资委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单(2023版)》。
-
普陀区国家机关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公布。为细化普法主体责任,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本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沪普法宣办〔2021〕5号),全区各部门和街镇已编制完成本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不同的普法目录、普法重点对象、责任科室和普法方式等,现将本区各国家机关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布。
-
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局各科室、执法大队:为进一步厘清我局行政执法边界,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依法执法,我局根据《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权责事项清单》,制定《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26日。
-
新华社权威快报|减少11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发布。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4月24日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 相比2022年版清单,新版清单事项数量由117项缩减至106项,减少了11项。事项下的全国性具体管理措施由486条缩减至469条,减少了17条。地方性管理措施由36条缩减至20条,减少了16条。
-
12月10日前,区发改委将各区级部门的目录清单汇总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并将目录清单汇总表发布网址和电子版抄送区商务委等四部门。三、切实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各区级部门要高度重视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定发布工作,切实履行目录清单管理主体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协调配合,确保目录清单编制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严格落实国办函〔2025〕30号文件各项重点任务。
-
关于转发《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的通知。局各科室、执法大队:为深化实施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要求,现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沪环规〔2020〕2号)转发给你们,请继续认真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
经过试点,2018年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不断“瘦身”的负面清单,照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彰显党和国家一以贯之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在近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