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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机关事业单位雨污混接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批复。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上报普陀区机关事业单位雨污混接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请示》(普建委〔2025〕53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为进一步提升水环境治理,保障居民生活质量,现同意由上海市普陀区市政水务管理中心作为项目建设法人单位,组织实施普陀区机关事业单位雨污混接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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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领导开展普查工作当天,魏子新与排查队伍一同来到真如镇街道某商户,现场开展雨污混接普查工作。排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向商户发放《普查告知书》,详细询问排水用户基本信息,核验相关证照并输入移动端信息库,并同步宣传雨污混接普查工作重要意义,呼吁广大商户能主动配合,切实履行排水设施维护管理义务。随后,魏子新还与工作人员对该商户出门井进行开井作业,核定出门井坐标,研判雨污混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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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化解城市水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持续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二、建设标准和内容(一)建设标准改建完善小区内排水设施,进行雨水、污水分流改造,以及排水设施改造,使污水有效收集,雨水顺畅排放。(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室外地下雨污水管网混接改造、外立面立管混接改造和外水入侵修复等。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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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化解城市水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持续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根据上海市总河长令〔2023年第1号〕和普陀区总河长令〔2024年第1号〕全面推进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我委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普陀区真如镇街道桃浦河以西区域雨污混接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建设资金由普陀区政府财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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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化解城市水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持续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根据上海市总河长令〔2023年第1号〕和普陀区总河长令〔2024年第1号〕全面推进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我委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普陀区长征镇西部区域雨污混接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建设资金由普陀区政府财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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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标准和内容:(一)建设标准改建完善小区内排水设施,进行雨水、污水分流改造,以及排水设施改造,使污水有效收集,雨水顺畅排放。(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室外地下雨污水管网混接改造、外立面立管混接改造和外水入侵修复等。本工程项目法人为上海市普陀区市政水务管理中心,项目采用代建制。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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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化解城市水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持续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根据上海市总河长令〔2023年第1号〕和普陀区总河长令〔2024年第1号〕全面推进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我委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普陀区长风街道、曹杨街道和真如镇街道桃浦河以东区域雨污混接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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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普陀区桃浦镇非重点区域雨污混接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请示。根据上海市总河长令〔2023年第1号〕和普陀区总河长令〔2024年第1号〕全面推进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我委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普陀区桃浦镇非重点区域雨污混接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一、工程范围本工程涉及普陀区桃浦镇桃浦西路443弄17号小区、同济沪西小区等41个住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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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化解城市水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持续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根据上海市总河长令〔2023年第1号〕和普陀区总河长令〔2024年第1号〕全面推进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我委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普陀区长征镇东部区域雨污混接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建设资金由普陀区政府财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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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万里街道、石泉路街道、甘泉路街道、宜川路街道、长寿路街道雨污混接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批复。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上报普陀区万里街道、石泉路街道、甘泉路街道、宜川路街道、长寿路街道雨污混接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请示》(普建委〔2025〕65号)文收悉。五、同意该项目采用代建制,请参照《普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理建设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