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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公告。兹有上海市普陀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工作人员陈宏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不慎遗失,编号:09000680011。凡有人员持上述编号的证件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上海市普陀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举报。特此公告。上海市普陀区国防动员办公室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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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结果公告。普陀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已经结束,现将年度检查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单位予以公告。附件:1.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合格2.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基本合格3.社会团体年度检查不合格4.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合格5.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基本合格6.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不合格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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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结果公告。普陀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已经结束,现将年度检查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单位予以公告。附件:1.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合格2.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基本合格3.社会团体年度检查不合格4.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合格5.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基本合格6.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不合格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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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检查计划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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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我局于2025年5月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了各类行政检查,行政检查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现将行政检查信息通告如下: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企业12家,其中:不合格企业0家,限期整改企业0家,歇业企业0家,合格企业1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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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我局于2025年5月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了各类行政检查,行政检查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现将行政检查信息通告如下: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企业12家,其中:不合格企业0家,限期整改企业0家,歇业企业0家,合格企业1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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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项目检查比例1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普陀区各托育机构实地检查托育机构备案信息、教育教学情况等100%全覆盖2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教育类培训机构实地检查机构培训内容、教师教学资质等100%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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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6月检查计划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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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度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的通知。(十五)关于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情况单位的行政检查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报送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对相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情况进行检查。七、组织保障(一)严格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局执法大队应根据涉企行政检查任务要求,围绕“权责法定、公平公正、高效精准、减量提质”工作目标,科学制定并规范落实年度、月度及专项检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