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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教材〔2017〕1号)要求,本市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为学生选订教材的费用由财政支付,不得向学生收费。上述规定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教委基教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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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要求如下:一、2026年春季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包括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和2026年春季上海市编写教学用书目录两个部分,作为全市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的依据。四、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教材〔2017〕1号)要求,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为学生选订教材的费用由区财政支付,不得向学生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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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本区中小学教材选用征订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和市教委相关要求。决定加强普陀区中小学教材选用征订管理工作。二、成立普陀区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名单见附件)。普陀区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2023年5月22日附件普陀区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一、领导小组组长。胡俊普陀区教育工作党委书记赵平普陀区教育工作党委副书记、教育局局长副组长。学科专家小组成员根据相关要求每年进行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