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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投促办将从自身职能出发,以楼宇经济、园区经济为抓手,持续优化民营经济的发展氛围,促进民营经济在我区的持续健康发展:一、借助企业走访,深入理解企业政策需求。梳理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政策研究,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在现有特色产业扶持政策的基础上,探索针对民营经济重点产业制定扶持政策,对于优质民营企业给予一事一议,切实提高对民营企业扶持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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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投促办将从自身职能出发,以楼宇经济、园区经济为抓手,持续优化民营经济的发展氛围,促进民营经济在我区的持续健康发展:一、借助企业走访,深入理解企业政策需求。梳理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政策研究,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在现有特色产业扶持政策的基础上,探索针对民营经济重点产业制定扶持政策,对于优质民营企业给予一事一议,切实提高对民营企业扶持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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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加快发展科技金融产业实施意见。为加快推进科技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更好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意见。3、对新引进的科技金融企业和金融功能性机构,在本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经认定,按不超过实际购房价款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扶持。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陀区财政局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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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加快发展科技金融产业实施意见。为加快推进科技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更好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意见。3、对新引进的科技金融企业和金融功能性机构,在本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经认定,按不超过实际购房价款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扶持。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陀区财政局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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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加快发展科技金融产业实施意见。为加快推进科技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更好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意见。3、对新引进的科技金融企业和金融功能性机构,在本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经认定,按不超过实际购房价款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扶持。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陀区财政局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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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获上海市质量金奖的企业、机构,给予奖励50万元。对获评市级星级首席质量官(四星及以上)的人才,给予所在企业、机构奖励3000元/人。对获批国家标准验证点项目的企业、机构,给予奖励30万元。11、标准化试点项目对获批国家级、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或标准化服务业试点项目的企业、机构,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15万元。对获上海市标准化试点示范优秀案例的企业、机构给予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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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获上海市质量金奖的企业、机构,给予奖励50万元。对获评市级星级首席质量官(四星及以上)的人才,给予所在企业、机构奖励3000元/人。对获批国家标准验证点项目的企业、机构,给予奖励30万元。11、标准化试点项目对获批国家级、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或标准化服务业试点项目的企业、机构,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15万元。对获上海市标准化试点示范优秀案例的企业、机构给予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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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普陀区贸易高质量发展,完善贸易促进政策,构建更加开放的经济新体制,培育国际合作新优势,根据《上海市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20〕37号)以及《普陀区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普委办发〔2021〕1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意见。3、对进、出口额亿元以上的企业,经认定,按照进、出口额规模,4亿元(含)以上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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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普陀区贸易高质量发展,完善贸易促进政策,构建更加开放的经济新体制,培育国际合作新优势,根据《上海市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20〕37号)以及《普陀区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普委办发〔2021〕1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意见。3、对进、出口额亿元以上的企业,经认定,按照进、出口额规模,4亿元(含)以上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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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普陀区贸易高质量发展,完善贸易促进政策,构建更加开放的经济新体制,培育国际合作新优势,根据《上海市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20〕37号)以及《普陀区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普委办发〔2021〕1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意见。3、对进、出口额亿元以上的企业,经认定,按照进、出口额规模,4亿元(含)以上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