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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普陀区2024年第二批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处置项目计划的通知。长寿路街道、实施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政府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消除相关房屋安全隐患,我局对长寿路街道上报的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处置项目计划进行了审核,现将2024年第二批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处置项目计划下达。本批计划包含1个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74万平方米,资金预算按照最高投资限额控制,最终以项目审计审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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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普陀区华阴路27弄8-9号房屋成套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阶段)的函。根据本市老旧住宅小区城市更新相关政策,西部集团作为华阴路27弄8-9号房屋成套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积极开展了项目相关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并完成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阶段)的编制。改造后建筑面积约为2693.19平方米,改造后户数为68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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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签约生效比例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征收决定作出后,组织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根据征收补偿方案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在签约期限内达到规定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生效。本区签约生效比例应在85%(含)以上。七、征收非居住房屋的搬迁奖励标准本区征收非居住房屋的搬迁奖励标准将根据各征收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征收补偿方案中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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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签约生效比例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征收决定作出后,组织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根据征收补偿方案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在签约期限内达到规定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生效。本区签约生效比例应在85%(含)以上。七、征收非居住房屋的搬迁奖励标准本区征收非居住房屋的搬迁奖励标准将根据各征收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征收补偿方案中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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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委:孙万国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陀区小微企业发展的提案收悉,对其中提到的区属闲置房屋作为企业免费办公场所、举办创业大赛更好服务企业等问题,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区属房屋包括区属国有企业所属房屋和行政事业单位所属房屋,前者由区国资委负责管理调配,后者由区财政局、区机管局管理,行政事业单位所属房屋多属内部办公用房性质,主要用于公物仓内部调剂和公益配套设施,原则上不对外招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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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委:孙万国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陀区小微企业发展的提案收悉,对其中提到的区属闲置房屋作为企业免费办公场所、举办创业大赛更好服务企业等问题,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区属房屋包括区属国有企业所属房屋和行政事业单位所属房屋,前者由区国资委负责管理调配,后者由区财政局、区机管局管理,行政事业单位所属房屋多属内部办公用房性质,主要用于公物仓内部调剂和公益配套设施,原则上不对外招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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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征收不得实施相关行为的公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受理前款所列事项时,应当要求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提交不因此增加违反规定的补偿费用的书面承诺。三、暂停期限:2025年9月30日至2026年9月29日止。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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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征收不得实施相关行为的公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受理前款所列事项时,应当要求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提交不因此增加违反规定的补偿费用的书面承诺。三、暂停期限:2025年9月30日至2026年9月29日止。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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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普陀区兰溪路248弄2、3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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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普陀区兰溪路248弄2、3号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