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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23年本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的通知。请各单位按照确定后的奖励等次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等材料的归档工作。附件:2023年普陀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考核优秀人员奖励名单普陀区教育局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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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新技术企业:为推进普陀区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支持专业技术人才科技创新,根据《普陀区促进“才聚普陀”实施办法》(普委人办〔2024〕2号)精神,现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人才专项激励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和奖励对象经上海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在普陀区注册纳税,且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相应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大于8%(含)奖励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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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新技术企业:为推进普陀区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支持专业技术人才科技创新,根据《普陀区促进“才聚普陀”实施办法》(普委人办〔2024〕2号)精神,现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人才专项激励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和奖励对象经上海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在普陀区注册纳税,且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相应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大于8%(含)奖励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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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新技术企业:为推进普陀区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支持专业技术人才科技创新,根据《普陀区促进“才聚普陀”实施办法》(普委人办〔2024〕2号)精神,现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人才专项激励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和奖励对象经上海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在普陀区注册纳税,且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相应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大于8%(含)奖励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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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奖励名单的公示。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组织部、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普陀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普人社〔2024〕23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要求,经单位申报、教育局审核等程序,现将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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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奖励名单的公示(第二批)。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向区教育局反映。联系人:吴老师孙老师监督电话:021-52564588-7595、7556工作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15楼邮政编码:200333附件:普陀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奖励名单(第二批)普陀区教育局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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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009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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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009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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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裁量,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裁量分为扣分、取消当期考评成绩奖励、取消全年考评成绩及奖励三个档次,其中取消全年考评及奖励资格的项目包括:1.消防、治安、食品安全等事故。说明:根据机构每半度考核结果和类型的不同,奖励排名前两名的机构(总分并列取“服务提供”部分得分较高者)。2)以市级考核成绩为准,当年成绩较上年成绩提升最高的机构2家,如并列则取当年得分最高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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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账户(含开户行信息)等基本信息,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均为复印件),相关材料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供。(三)举报人提供材料后(以收到全部材料之日起计算),举报奖励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奖励发放(不计算银行汇款处理时间)。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举报奖励部门应当如实记录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情况,做好奖励发放记录,建立奖励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