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当前位置:
- 首页
- 个人中心
-
为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我局编制了《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将全区26家现场有危险化学品实物的经营许可发证企业列入年度重点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及重点监管名单,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处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相关投诉举报件5起,未发现无证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和未批先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情况。
-
第八十一条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在内河航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饮用水水源和自然保护地保护的规定。(四)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在内河航行时通过通航建筑物,未提前向通航建筑物运行单位报告,或者不服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理。(三)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进出内河港口,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海事管理机构并经其同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2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一、总体情况2022年,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持续履行好对安全生产领域的监管职责,发扬“人靠谱(普)、事办妥(陀)”的精神,聚焦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实际需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理申请、接收材料,严格遵守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依法依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