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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应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应建立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第十二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可建立储存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可建立不合格品处理制度。第十四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可建立健康管理制度。第十八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应检查产品最小销售单元标签。第二十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产品陈列可按产品属性实行。第二十一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应按标签要求储存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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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应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应建立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第十二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可建立储存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可建立不合格品处理制度。第十四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可建立健康管理制度。第十八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应检查产品最小销售单元标签。第二十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产品陈列可按产品属性实行。第二十一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应按标签要求储存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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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名录管理机制将“纽强”商标纳入重点监管和执法范围,优先列入维权指导项目,依托行政执法力量及知识产权“两中心”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支撑,有效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切实提升对假冒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儿童化妆品企业营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增强企业信心与安全感。在执法方式上,我局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新模式,围绕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专项网络监测,强化线上监管,主动发现违法线索,快速反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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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区化妆品经营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2025年12月份)。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规定,我局于2025年12月对化妆品经营企业实施了各类行政检查,行政检查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现将行政检查信息通告如下:化妆品经营企业:行政检查企业1家,其中:不合格企业0家,限期整改企业0家,歇业企业0家,去向不明0家,合格企业1家,注销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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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区化妆品经营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2026年3月份)。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规定,我局于2026年3月对化妆品经营企业实施了各类行政检查,行政检查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现将行政检查信息通告如下:化妆品经营企业:行政检查企业1家,其中:不合格企业0家,限期整改企业1家,歇业企业0家,去向不明0家,合格企业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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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石泉】染发、美白不踩坑。老年群体对护肤、染发、美白等美妆需求日益增长。医美级护肤。化妆品过敏、使用不合格产品导致皮肤损伤的情况时有发生。为切实守护老年群体化妆品使用安全。破解老年人用妆认知误区。提升科学用妆、理性消费能力。安全用妆美丽银龄。为主题的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为社区老年居民送上一堂接地气、实用性强的用妆安全必修课。活动现场。染发安全科普。化妆品皮肤过敏测试标准操作。工作人员针对老年人普遍关心的。化妆品能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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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作为本次论坛主办方,上海化工研究院创建于1956年,是我国首批重点化学工业研究院。经过60余年的努力,上化院现已建设成为集多学科为一体、优势突出、国内领先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是化工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公共服务、工程应用开发的综合性研究院。本次活动由国家化学品及制品安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上海化工研究院联合主办,上海化工院检测有限公司、万子健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和长风科技园共同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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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数智健康新生态——普陀区商务委举办“共育、共创、共进”人才培养新模式座谈会。 近日,“产教融合数智健康新生态——‘共育、共创、共进’”人才培养新模式座谈会成功举办。活动由区商务委和区数智健康专班牵头,上应大香料香精化妆品领域研究机构和专家、5家产业联盟代表企业参加。 座谈会上,上应大介绍了香料香精化妆品领域的近期代表性成果和学术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