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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普劳人仲(2025)办字第5076号)。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会定于二〇二六年二月四日上午9时在上海市普陀区志丹路8号2楼8号庭开庭审理,未按期参加仲裁庭审,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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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普劳人仲(2025)办字第5101号)。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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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普劳人仲(2025)办字第4965号)。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六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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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最近遇到了劳动人事纠纷,想要解决纠纷,原先他需要先到所在街镇的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时,需要前往人社部门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提起诉讼,则需前往法院提请诉讼并申请执行,这样一套流程需要辗转多个部门。“一站式化解工作站的正式运行是我们践行‘能动司法’的一种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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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引入智能科技手段和心理关怀集资,建立劳动争议大数据分析平台,形成“解纷+解忧”工作模式,实现纠纷预警和精准治理。 为“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一站式联合化解中心”“普陀区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巡回审判庭”揭牌 活动上,区人社局介绍了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一站式联合化解机制建设情况。各街镇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协调中心的代表还获赠了《劳动人事争议案例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