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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数据局)(二)提升服务效能,打造银发经济“老年友好区”8.开展适老化改造行动。(责任部门:区科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投促办、区商务委、区数据局、区民政局)12.探索科技赋能智慧养老。(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数据局、区卫健委)(四)激活消费潜能,打造银发经济“消费示范区”14.建设长者友好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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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通知如下:一、年龄未满80周岁(194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征地养老人员,补助金额为每人800元。二、年龄在80周岁以上(194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征地养老人员,补助金额为每人900元。三、发放范围和对象为截至2026年1月按月享受征地养老待遇的本区征地养老人员。四、本通知自2026年2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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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通知如下:一、年龄未满80周岁(194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征地养老人员,补助金额为每人800元。二、年龄在80周岁以上(194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征地养老人员,补助金额为每人900元。三、发放范围和对象为截至2026年1月按月享受征地养老待遇的本区征地养老人员。四、本通知自2026年2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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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通知如下:一、年龄未满80周岁(194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征地养老人员,补助金额为每人800元。二、年龄在80周岁以上(194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征地养老人员,补助金额为每人900元。三、发放范围和对象为截至2026年1月按月享受征地养老待遇的本区征地养老人员。四、本通知自2026年2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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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53030号提案的答复。普陀区社会福利院就率先采用智能数字化看护技术,通过遍布机构内的感知神经相互协同、共享数据,利用人工智能和边缘计算技术,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四是打造“远程医疗协同服务试点”医养结合智慧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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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53030号提案的答复。普陀区社会福利院就率先采用智能数字化看护技术,通过遍布机构内的感知神经相互协同、共享数据,利用人工智能和边缘计算技术,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四是打造“远程医疗协同服务试点”医养结合智慧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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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扩大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落实《上海市老年人助医陪诊服务试点方案》要求,区民政局和区卫健委,结合本区实际制订了相关方案,组织推进老年人助医陪诊服务试点工作。二、推行老年人助医陪诊服务试点的目标通过试点,在本区发展一批规范提供助医陪诊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和陪诊师队伍,试点期间,全区将培养不少于100名合格的陪诊师,为本区服务对象提供助医陪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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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自2016年开展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以来,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共同负责推进,其中医疗服务的规划、技术指导与支持、业务监管由区卫健委牵头,其他非医疗服务的内容由区民政局牵头。全区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64家已运营的养老机构(含长者照护之家),47家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医养结合服务签约全覆盖。2023年成功创建全国首批医养结合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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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自2016年开展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以来,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共同负责推进,其中医疗服务的规划、技术指导与支持、业务监管由区卫健委牵头,其他非医疗服务的内容由区民政局牵头。全区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64家已运营的养老机构(含长者照护之家),47家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医养结合服务签约全覆盖。2023年成功创建全国首批医养结合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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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5308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在养老服务员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中,我区目前有6家社会培训机构可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其中1家机构可开展养老护理员(高级工)培训和申报考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