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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房管局:任英杰代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当前,停车难已经成为城市发展面临的普遍问题,对于甘泉路街道这样的老城厢来说,是社区治理难题,更是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之一。同时以甘陵小区成套改造为契机,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建议在建设方案中预留停车用地、合理布设共享停车场,同步促进停车资源的合理高效规范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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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普陀区久良财富休闲广场南端附属绿地开放共享设计方案审核的请示。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为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落实“上海2035”总体规划,树立公共开放、社会共享的单位附属空间发展导向,创造条件把封闭空间变成开放空间,有效增加市民游憩活动的绿色共享空间。按照《上海市单位附属绿地开放共享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沪绿委办﹝2023﹞1号)要求,已完成设计方案,现报市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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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挤占人行道、车行道、绿化带等道路、区域停放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通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在二小时内予以清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建立专门管理队伍或者委托第三方及时清理车辆。3、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对违规停放的车辆未及时清理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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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挤占人行道、车行道、绿化带等道路、区域停放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通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在二小时内予以清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建立专门管理队伍或者委托第三方及时清理车辆。3、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对违规停放的车辆未及时清理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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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普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05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办理结果:采纳解决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普陀区建管委:彭彤代表提出的关于持续规范共享单车动态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一、建立执法联动平台2021年起,区城管执法局针对共享单车违规无序停放问题,着手建立执法联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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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普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05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办理结果:采纳解决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普陀区建管委:彭彤代表提出的关于持续规范共享单车动态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一、建立执法联动平台2021年起,区城管执法局针对共享单车违规无序停放问题,着手建立执法联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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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公共数据治理和登记第七条大数据资源分平台区各职能部门应当通过区大数据资源分平台共享、开放公共数据。第十四条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区各职能部门作为登记主体应当依托数据目录,对公共数据资源实行登记管理。区城运中心(区大数据中心)提供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服务。涉及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开放的,列入非开放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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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公共数据治理和登记第七条大数据资源分平台区各职能部门应当通过区大数据资源分平台共享、开放公共数据。第十四条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区各职能部门作为登记主体应当依托数据目录,对公共数据资源实行登记管理。区城运中心(区大数据中心)提供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服务。涉及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开放的,列入非开放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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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公共数据治理和登记第七条大数据资源分平台区各职能部门应当通过区大数据资源分平台共享、开放公共数据。第十四条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区各职能部门作为登记主体应当依托数据目录,对公共数据资源实行登记管理。区城运中心(区大数据中心)提供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服务。涉及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开放的,列入非开放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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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普陀区教育系统“763”人才培养工程暨第七轮干部教师专业发展团队(管理团队)卓越系列工作室共享课程第四次培训在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举行。 会上还就《第七轮普陀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专业发展团队管理工作方案》评估量化指标具体要求进行部署,明确第一阶段考核、团队研修调研等相关要求,并对2025下半年管理团队共享课程推进、干训课程征集作任务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