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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月13日-4月26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根据《2026年普陀区未入园(含非本市幼儿园)适龄儿童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非本市学籍五年级学生回户籍(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通过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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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月13日-4月26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根据《2026年普陀区未入园(含非本市幼儿园)适龄儿童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非本市学籍五年级学生回户籍(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通过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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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登记所需材料1.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1)选择户籍地入学的,提供下表中序号1、2、4、5的材料,儿童的户口簿地址与房产证地址必须一致。6居住类自购房产证产证编号页、登记日页、产权人页,必须与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的地址一致。7居住类自购房产证(普陀区)产证编号页、登记日页、产权人页,必须与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的地址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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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一入学信息登记:4月13日-4月26日,适龄儿童家长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3)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5月20日-5月21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实施电脑随机录取。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根据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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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5月20日-5月21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实施电脑随机录取。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根据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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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回户籍(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三、实施要求(一)实施对象本市户籍,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3.选择“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填写《回户籍(居住)地入学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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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且与提供的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上的地址相一致。2.报名公办小学的,于2024年5月18日-5月21日参加本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来沪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积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未达到标准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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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情况,按以下顺序统筹安排入学:1.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一致,且与其监护人、本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2.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相一致。3.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本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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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月14日-4月27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根据《2025年普陀区未入园(含非本市幼儿园)适龄儿童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非本市学籍五年级学生回户籍(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通过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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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一入学信息登记:4月14日-4月27日,适龄儿童家长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3)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5月19日-5月20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实施电脑随机录取。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根据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