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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回户籍(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二、基本原则根据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回户籍(居住)地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三、实施要求(一)实施对象本市户籍,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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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5月20日-5月21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实施电脑随机录取。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根据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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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且与提供的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上的地址相一致。2.报名公办小学的,于2024年5月18日-5月21日参加本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来沪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积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未达到标准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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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一入学信息登记:4月14日-4月27日,适龄儿童家长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3)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5月19日-5月20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实施电脑随机录取。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根据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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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一入学信息登记:4月14日-4月27日,适龄儿童家长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3)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5月19日-5月20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实施电脑随机录取。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根据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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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和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者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和满3年的在沪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满3年的在沪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是指:《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于2022年7月1日前签发,续签至少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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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回户籍(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三、实施要求(一)实施对象本市户籍,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3.选择“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填写《回户籍(居住)地入学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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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情况,按以下顺序统筹安排入学:1.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一致,且与其监护人、本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2.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相一致。3.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本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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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父或母户口簿住址页、户主页、父或母页5居住类自购房产证产证编号页、登记日页、产权人页6租房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或相关居住证明7人户分离证明有效期内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必须与房产证地址或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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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办或民办报名:完成幼升小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家长,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当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空额计划数根据调剂志愿随机录取顺序号录取。当民办初中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空额计划数根据调剂志愿随机录取顺序号录取。4.公办初中录取:按区域招生政策安排公办初中,学校向家长发送入学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