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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成员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在区专项指挥部领导下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具体行动,区专项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启动应急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根据预案动态调整进驻工作组人员名单,自动对应、快速进驻,保持应急处置敏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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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成员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在区专项指挥部领导下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具体行动,区专项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启动应急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根据预案动态调整进驻工作组人员名单,自动对应、快速进驻,保持应急处置敏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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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成员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在区专项指挥部领导下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具体行动,区专项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启动应急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根据预案动态调整进驻工作组人员名单,自动对应、快速进驻,保持应急处置敏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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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普陀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为进一步完善本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防范和应对体制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筑牢美丽普陀建设的坚实安全底线,我局牵头起草了《上海市普陀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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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普陀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为进一步完善本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防范和应对体制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筑牢美丽普陀建设的坚实安全底线,我局牵头起草了《上海市普陀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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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城运应急委统筹协调下,区生态环境局牵头设立区生态环境专项指挥部,负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成员单位包括区生态环境局、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国动办、区政府新闻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消防救援局、区数据局、区人民武装部、区绿化市容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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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城运应急委统筹协调下,区生态环境局牵头设立区生态环境专项指挥部,负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成员单位包括区生态环境局、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国动办、区政府新闻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消防救援局、区数据局、区人民武装部、区绿化市容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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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城运应急委统筹协调下,区生态环境局牵头设立区生态环境专项指挥部,负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成员单位包括区生态环境局、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国动办、区政府新闻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消防救援局、区数据局、区人民武装部、区绿化市容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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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属地处置发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时,属地街镇立即排查现场情况,统筹调配各类资源和力量,会同区相关部门组织现场救援人员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配合开展现场污染处置,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引导,维护社会秩序,必要时提出支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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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普陀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草案)》的审议结果。2025年12月17日,普陀区人民政府召开第100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关于修订《上海市普陀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送审稿)的情况汇报并指出,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协同联动,发挥专业力量,推动各类应急措施落地落实,助力“大应急”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