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征询详情

普陀区支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5-09-30

目前,普陀区体育局正在进行《普陀区支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制定工作。为了保障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文件要求,现将《普陀区支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希望广大市民和各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至普陀区体育局,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和在网站互动频道留言。

来信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14楼1402室,普陀区体育局产业科收,邮编:200333。

电子邮件地址:pttycyk@163.com(部门公共邮箱)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9日。

普陀区支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草案全文 发布时间:2025-09-3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释放体育消费潜力进一步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31号)《关于加快本市体育产业创新发展的若意见》(沪府发〔2018〕31号)《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等法规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全民健身热情,优化体育资源配置,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区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意见。

一、扶持对象

本意见适用于依法设立信用记录良好且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主体名单,符合区域体育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机构和组织。

二、扶持方式

(一)培育区域体育赛事发展

1.支持举办体育赛事活动,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推动区域体育设施与特色项目发展

2.支持社会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在普陀区新建、改建各类室内外体育场地、设施、体育服务综合体经认定,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额20%的扶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承接国家、上海市专项工作,且对区域体育事业发展具有显著带动作用的特色项目,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支持社会体育场馆、设施向市民公益开放,每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助力体育项目普及和人才培育

5.促进冰雪、水上体育运动项目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开展项目普及推广,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支持。

6.支持社会体育办训。对于通过社会力量和市场化机制训练培养的运动员,代表普陀区向市优秀运动队或等同于向一线输送人才的。经认定,分别给予相关企业、培训机构社会组织等,每输送1人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输送1人至国家队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加强文旅商体展联动

7.支持“体育+”创新融合发展,促进体育与商业、文旅、数字、科技等融合发展。每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8.支持培育引进体育展会、论坛等项目,在辖区举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专业体育展会、论坛等活动。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支持

(五)打造体育产业集聚效应

9.促进体育消费,积极参与市、区级体育促消费活动培育体育消费新场景,扩大体育赛事、健身休闲等领域消费,对于被评定为上海体育消费节典型案例的,经认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0.鼓励引进知名体育企业、品牌,知名体育企业在辖区落地。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使用管理

(一)区体育局根据本意见制定细则,发布每年申报指南、落实项目审核、跟踪、评估、监督等工作。本政策条款若与上海市、普陀区制定的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上海市颁布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二)区体育局负责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并按程序向区财政局申请拨款,区财政局负责执行相关扶持资金的拨付,在项目过程中会同审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本意见按照《普陀区产业政策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实行绩效评估管理。

四、附则

(一)实行产业专项资金全过程信用管理。申请本政策扶持的企业、机构或组织,将接受信用审查,过去三年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违法行为的,取消申请资格。企业、机构或组织在享受扶持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经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市、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扶持对象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实的,将立即取消一切扶持资金并追缴资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意见自发行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年。

普陀区支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背景介绍 发布时间:2025-09-3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释放体育消费潜力进一步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关于加快本市体育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文件精神,同时为填补区域体育产业发展短板,满足市民体育健身需求,提升区域体育产业竞争力,普陀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经区体育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财政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等部门协同研究,制定本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旨在聚焦区域特色、提升产业集聚效应、丰富赛事内涵、打造品牌影响力、促进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增强公益开放力度、拓宽竞技体育人才社会培养渠道、强化体育+的融合发展等,全面推动区域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普陀区支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会议审议情况 发布时间:2025-09-30

普陀区支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决策结果 发布时间:2025-09-30

普陀区支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政策预公开解读 发布时间:2025-09-3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释放体育消费潜力进一步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31号)《关于加快本市体育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8〕31号)《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等法规文件精神,区体育局起草了《普陀区支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就《征求意见稿》作如下解读:

一、《征求意见稿》的扶持对象是什么?

依法设立,信用记录良好且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主体名单,符合区域体育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机构和组织。

二、《征求意见稿》的扶持方式包有哪些?

培育区域体育赛事发展、推动区域体育设施与特色项目发展、助力体育项目普及和人才培育、加强文旅商体展联动、打造体育产业集聚效应。

三、《征求意见稿》中专项资金信用管理相关有哪些规定?

申请本政策扶持的企业、机构或组织,将接受信用审查,过去三年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违法行为的,取消申请资格。企业、机构或组织在享受扶持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经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市、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扶持对象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实的,将立即取消一切扶持资金并追缴资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普陀区支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发布时间:2025-09-30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释放体育消费潜力进一步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31号)《关于加快本市体育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8〕31号)《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等法规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全民健身热情,优化体育资源配置,推动普陀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在修订《普陀区支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时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意见征求。线上通过“上海普陀”网站公示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线下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已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予以修改完善。

(一)意见的主要观点

1、公众参与。在“上海普陀”网站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在线提交的反馈意见。

2. 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相关委办局从扶持方式、使用管理等多个角度提出了意见建议。

(二)意见的采纳情况

酌情采纳了相关委办局意见并做修改。

  • 本次征询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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