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征询详情

上海市普陀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二届上海市委五次全会相关要求,系统治理本市排水瓶颈问题,提升本市公共排水设施一体化运行效能和管理水平,加快建成与超大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城镇排水管理体系,目前,普陀区建管委正在进行《上海市普陀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的制定工作。为了保障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沪府令35号)》要求。现将《上海市普陀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市民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至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和在网站互动频道留言。

来信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邮编:200333

电子邮件地址:jordenwind123@163.com(部门公共邮箱)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13日

 

上海市普陀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  草案全文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上海市普陀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区移交公共排水设施包括:市政公共排水管道792.72公里,下立交泵站12座,内部道路排水管道29.15公里,初雨调蓄池3座,通沟污泥处理厂1座。设备包括:移动泵车3辆。

二、改革目标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全市统一将2025-2026年设定为改革过渡期。2025年底前,将全区公共排水设施移交上海城投集团统一运维;2026年底前,实现全区厂站网一体化运维管理,发挥规模效应,实施降本增效。

主要指标预期目标

指标名称

目标

管道养护抽查合格率

95%(含)以上(管道积泥深度不超过管径10%为合格)

污水收集处理水平

泵站放江符合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管网低水位运行

外水入侵减少

防汛抢险处置效率

中心城区道路标准以内降雨不发生积水

发生险情立即响应,接到抢险指令后30分钟内抵达现场

三、改革原则

五个统一:坚持厂站网高效统筹、雨污水紧密协同,打破行政区边界,实现统一运维管理、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运行调度、统一服务质量、统一核算机制。

五个明确:进一步明确政府和企业、市和区的职责边界,在改革过渡期内明确规划建设分工不变、明确设施资产权属不变、明确政府监管职责不变、明确属地防汛责任不变、明确日常运维资金渠道不变。

四、职责分工

1.区建管委(区水务局):负责牵头制定本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负责对接上海市水务局落实改革方案;负责对接上海城投集团,推进辖区内排水设施、设备的移交和运维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移交排水设施运维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负责指导、监督上海城投集团开展排水设施运维管理和防汛应急抢险工作;履行其他辖区内排水行业监督管理职责。

2.区发改委:负责研究形成本区移交排水设施大中修改造立项方式和资金渠道。

3.区财政局:负责落实移交排水设施的日常运维资金,并纳入区财政预算;配合市水务局、市财政局落实统一核算机制。

4.区国资委:负责指导区属国有养护企业做好人员移交和改革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工作。

5.区应急局:负责对辖区内上海城投集团防汛应急抢险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管。

6.区人社局:负责做好区属国有养护企业人员移交相关行业指导。

7.区城运中心:负责对接市级部门,按照排水改革方案分工,调整优化“12345”、网格化等热线平台排水工单的派单和处置程序。

8.区城投公司:负责研究确定移交人员名单和相关需求,对接上海城投集团做好人员移交和改革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做好移交过渡期间排水设施管理和运维,以及防汛排水抢险、重大活动排水保障等工作。

9.各街镇: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非区管排水设施(包括内部道路排水设施、下立交泵站等)梳理校核,配合区建管委(区水务局)做好辖区内排水设施移交工作。

10.上海城投集团:负责全区排水设施运维管理,包括日常运行调度、巡查养护,以及其他经市政府、区政府明确的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全区防汛排水抢险、重大活动排水保障工作;负责接管全区新建排水设施,并加强排水管线信息的动态更新管理;负责排水设施一体化运行调度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负责涉及移交排水设施的热线、网格化、信访等事件的处置;负责做好全区排水应急保障服务;参与排水规划编制;参与新建排水设施的前期研究和竣工验收;配合排水接入现场踏勘、接入方案技术指导、接入项目验收等过程,并对排水户雨水管、污水管接驳情况、排水及水质情况进行管控;配合雨污混接整治、管道结构性病害修复等排水专项任务;配合开展排水行政许可、行政执法;配合做好改革过程中的稳定工作。

五、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推进平稳有序移交

按照“应交尽交”“现状移交”原则,将全区所有公共排水设施交由上海城投集团统一运维管理。按照“人随事转、个人自愿”原则,将国有养护企业在册排水运维管理及作业人员移交上海城投集团,并做好社会稳定工作。改革过渡期间按照先前招投标结果,上海城投集团延续在有效期内的运维合同至期满,按要求执行统一经费投入标准和服务质量。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排水管道结构性病害修复、雨水系统提标改造、“消除积水”行动等既定专项任务仍由区内责任单位按既定时间节点要求实施推进。

时间安排:2025年6月,根据市改革方案,研究制定本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接上海城投集团“一区一小组”入驻本区排水管理单位和区属国有养护企业,全面介入运维管理业务,同步跟进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2025年3-12月,在全面梳理移交排水设施、设备、人员、合同等底数的基础上,按照“成熟一批、核验一批”的原则,对接上海城投集团,逐步推进移交排水设施、设备的现场盘点、核实查验、清单锁定,全面完成移交接管工作。

(二)构建系统运营体系

结合本区排水运维管理需求及排水系统分布,对接上海城投集团,组建排水设施专业运维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改革后根据市、区两级防汛指挥部署,落实公共排水设施防汛主体责任。配合市水务局、上海城投集团推进排水系统感知体系与模拟评估系统建设。

时间安排:2025年5月,完成区级防汛应急预案修编,对接上海城投集团。2025年6月,配合上海城投集团形成本区公共排水设施一体化运维管理方案。2025年12月,配合上海城投集团完成公共排水设施专业运维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组建,明确运维管理和专业抢险职责、范围和具体工作要求,落实人员、设施、设备等保障。

(三)强化成本绩效管理

按照“五个明确”原则,落实本区移交排水公共排水设施日常运维经费和大中修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按照市级绩效考核办法,联合市水务局对上海城投集团进行考核。

时间安排:2025年底,配合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在开展预算绩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先行定额标准、现状投入水平和改革预期目标,研究形成统一的公共排水设施日常运维经费标准,同步建立结算协调机制;配合市水务局制定一体化运维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技术创新,提升运维效率。2026年起,联合市水务局共同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和监督细则,对上海城投集团开展一体化运维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运维资金拨付、市国资委对企业领导班子奖惩挂钩,原则上日常运维经费结算工作由区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经费拨付需结合当年市对区考核结果、排水设施运维及防汛应急抢险成效等。2027年起,配合市级部门开展一体化运维管理成本预算绩效分析,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办法,适时研究建立综合单价估算机制。

(四)出台改革配套政策

研究形成本区移交排水公共排水设施大中修、更新改造、应急抢修近远期机制和资金渠道。开展新建排水设施建设投资政策研究。

时间安排:2025年,结合超长期特别国债、市级专项补贴等相关政策,配合市级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本区移交排水设施大中修、更新改造、应急抢修的近远期建设机制和资金渠道。2026年起,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厂站网建设运维一体化相关工作机制和配套政策研究,开展新建排水设施建设投资政策研究。

六、组织保障

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由市水务局、上海城投集团、区建管委(区水务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应急局、区人社局、区城投公司、各街镇组成区级工作专班,有序推进本区排水体制改革工作。

附件1.

名词解释

一、公共排水设施是指城镇地区承担公共服务功能的雨

水与污水集中收集、输送、处理等设施,包括: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排水泵站、排水调蓄设施、排水管网及其附属的检查井、雨水口等。不包括由产权人自行投资建设供本区域内部使用的排水设施。

二、排水设施日常运维包括:

1.排水管道日常运维(管道疏通、检查井和雨水口冲洗清捞、巡视检查、管道检测等)和小型修理工程(调换修理井盖、井座,管径≤600mm 且埋深≤3m 以及长度不超过一段

(两检查井之间)的管段修理工程等)。

2.排水泵站、调蓄池、通沟污泥处理设施日常运维,以及相关机电设备、建筑物、构筑物(场地内道路、绿化)等设施设备的维护。

三、排水设施大中修包括:

1.除小型修理工程以外,不改变管道位置、管径、管材的排水管道修理工程。

2.不新增固定资产的排水泵站、调蓄池、通沟污泥处理设施大中修工程。

四、排水设施更新改造包括:

1.改变管道位置、管径、管材的排水管道工程。

2.新增固定资产的排水泵站、调蓄池、通沟污泥处理设施大中修工程。

五、排水设施应急抢修是指排水设施因突发事件引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严重危害,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的项目。

附件2.

普陀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任务表

项目序号
任务类型 改革任务 工作要求 完成时间 责任部门(单位) 配合部门(单位)
1 推进平稳有序移交 制定区级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市改革方案,研究制定本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2025年6月 上海城投集团、区建管委(区水务局) 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国资委、区应急局、区人社局、各街镇、区城投公司
2 全面介入、同步跟进排水设施运维业务 对接上海城投集团一区一小组入驻本区排水管理单位和区属国有养护企业,全面介入运维管理业务,同步跟进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 2025年6月 上海城投集团、区建管委(区水务局)、区城投公司 区应急局、区国资委、各街镇
3 完成移交接管 在全面梳理移交排水设施、设备、人员、合同等底数的基础上,按照“成熟一批、核验一批”的原则,对接上海城投集团,逐步推进移交排水设施、设备的现场盘点、核实查验、清单锁定,全面完成移交接管工作。 2025年3-12月 上海城投集团、区建管委(区水务局)、区城投公司 区国资委、各街镇
4 构建系统运营体系 完成防汛体系建设 完成区级防汛应急预案修编,并对接上海城投集团。 2025年3-5月 上海城投集团、区建管委(区水务局)、区应急局 区国资委、各街镇、区城投公司
5 形成运维管理方案 指导、配合上海城投集团形成本区公共排水设施一体化运维管理方案。 2025年6月 上海城投集团、区建管委(区水务局) 区国资委、区城投公司
6 组件专业队伍 指导、配合上海城投集团完成公共排水设施专业运维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组建,明确运维管理和专业抢险职责、范围和具体工作要求,落实人员、设施、设备等保障。 2025年12月 上海城投集团、区建管委(区水务局) 区国资委、区城投公司
7 强化成本绩效管理 完成成本绩效分析 完成本区公共排水设施运维成本绩效分析工作。 2025年6月 区建管委(区水务局)、区财政局 区城投公司
8 建立结算协调机制,制定绩效考核办法 配合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在开展预算绩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先行定额标准、现状投入水平和改革预期目标,研究形成统一的公共排水设施日常运维经费标准,同步建立结算协调机制;配合市水务局制定一体化运维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技术创新,提升运维效率。 2025年底 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区水务局) 上海城投集团、区城投公司
9 开展一体化运维绩效考核 联合市水务局共同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和监督细则,对上海城投集团开展一体化运维绩效考核。 2026年起 区财政局、区建管委(区水务局) 上海城投集团、区城运中心、各街镇
10 一体化运维全成本绩效分析 配合市级部门开展一体化运维管理成本预算绩效分析,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办法,适时研究建立综合单价估算机制。 2027年起 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区水务局) 上海城投集团
11 出台配套政策 研究形成大中修、更新改造、应急抢修近远期机制和资金渠道 结合超长期特别国债、市级专项补贴等相关政策,配合市级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本区移交排水设施大中修、更新改造、应急抢修的近远期建设机制和资金渠道。 2025年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建管委(区水务局) 上海城投集团
12 开展新建排水设施建设投资政策研究 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厂站网建设运维一体化相关工作机制和配套政策研究,开展新建排水设施建设投资政策研究。 2026年起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建管委(区水务局) 上海城投集团

上海市普陀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  背景介绍

一、起草背景

1996 年,为调动各区政府加快排水设施建设的积极性,本市中心城区实施了排水管理“事权下放”,将排水管网和部分泵站的建设、运维交由各区负责,形成了市、区两级政府分工负责的排水管理体制。

当前上海城市建设发展模式已经进入到从外延扩张转向内涵提升、从大规模的增量建设转向存量更新为主的新阶段,排水管理工作重心也随之从设施建设向运行管理转变、从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现有排水管理体制表现出的厂站网分离,运行效率不高;混接现象严重,治理成效不稳;日常养护薄弱,环境效益不高等突出问题,已严重制约了雨污水系统治理效率,迫切需要构建公共排水系统厂站网、雨污水一体化管理格局,实现雨污水的系统治理。

二、编制依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排水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沪府〔202524号

三、起草过程

2024年初以来,区建管委根据市水务局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积极对本区排水管理工作开展调研,组织专题讨论会,并加强与市、区相关部门和街道、镇的沟通,全面了解现阶段排水管理体制和改革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区建管委已起草完成《上海市普陀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

上海市普陀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  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8日,区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上海市普陀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  决策结果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普陀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2025年8月28日第91次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9日

上海市普陀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普陀区排水设施运行效能和管理水平,逐步实现排水设施一体化管理,确保本区防汛排水安全,水环境持续改善,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有关要求,围绕“五个不变”(规划建设分工不变、设施资产权属不变、政府监管职责不变、属地防汛责任不变、日常运维资金渠道不变)和“五个统一”(统一运维管理、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运行调度、统一服务质量、统一核算机制)的原则,结合普陀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普陀区现有公共排水设施、设备如下:

(一)公共排水管道设施792.72公里,其中雨水管道243.34公里,污水管道205.87公里,合流管道85.02公里,支连管258.49公里;

(二)小市政排水管道设施29.15公里;

(三)下立交泵站12座;

(四)初雨调蓄池3座;

(五)通沟污泥处理站1座;

(六)道班房4处(与下立交泵站结建)

(七)移动排水泵车3辆;

普陀区现状养护企业和人员情况如下:

共有总包企业2家(上海普陀市政建设养护有限公司、上海普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有效期内总包合同2份(均为普陀区市政水务管理中心)。区属国有养护企业涉水运维管理人员共61人(上海普陀市政建设养护有限公司49人,上海普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2人)。

(注:具体移交设施量以移交协议为准)

二、改革目标

按照市改革总体目标,2025年底前,完成公共排水设施移交上海城投集团;2026年底前,实现区域内公共排水设施一体化运营,排水设施养护和运维水平明显提高,防汛抢险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达到如下运营管理目标。

指标名称

目标

指标类型

管道养护抽查合格率

95%(含)以上(管道积泥深度不超过管径10%为合格)

定量

排水管网运维水平

泵站放江水质符合市水务、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定量

管网低水位运行

定量

外水入侵减少

定量

防汛抢险处置效率

中心城区道路标准以内降雨不发生积水

定性

发生险情立即响应,接到抢险指令后30分钟内抵达现场(除重点保障区域外,跨区调度60分钟内抵达)

定性

建立、完善市区两级防汛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完善辖区内防汛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定性

主要预期目标

三、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推进平稳有序移交

1.建立协调机制。区分管领导任改革专项协调小组组长,各成员单位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具体负责改革工作的推进,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和时间节点。

2.编制改革方案。根据市改革方案要求,区建管委牵头研究制定普陀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6月底前完成并报市水务局审核,经区政府审议后正式印发。

3.推进移交接管。区建管委对接上海城投集团“一区一小组”入驻本区,区排水管理单位和区属养护企业积极配合开展工作,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

(1)摸清底数:区建管委牵头编制普陀区公共排水设施移交清单,收集整理涉及的纸质和电子资料,主要包括排水设施图纸资料、排水设施生产运行资料、设备机具资料、委托养护合同协议、人员档案资料、信息管理平台和现场感知系统资料、雨污混接排查和整治资料、排水接入和排水户资料等。(2025年10月)

(2)设施核验:上海城投集团编制设施设备核验方案,根据移交清单,由上海城投集团负责组织,属地配合开展设施设备的现场盘点、核实查验、清单锁定、形成报告等工作。区排水管理部门派员参加,核验结果双方确认。(2025年10月)

(3)协议签订:按照市改革总体要求,由区政府与上海城投集团签订排水设施管理移交协议,具体设施量以移交协议为准,未列入移交清单、未完成移交流程的排水设施仍由本区及权属部门负责管理。(2025年10-12月)

(4)人员移交:按照“人随事转、个人自愿”原则,妥善做好人员移交和相关稳定工作,普陀区属国有养护企业根据上海城投集团提出的排水管理和作业岗位、入职要求及薪酬标准,开展人员个人意愿征询,并于上海城投集团具体对接移交手续。(2025年8-12月)

按照市改革方案要求,改革过渡期内,涉及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排水管道结构性病害修复、雨水系统提标改造、“消除积水”行动等既定项目,仍由本区原立项主体完成,为便于今后设施运维管理,实施单位将专项任务相关竣工资料提供上海城投集团。

(二)构建系统运营体系

1.构建防汛体系:2025年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过渡期,上海城投集团完成《2025年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体制改革过渡期间专项补充)》,在抢险队伍保障、防汛物资储备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在市防汛办的指导下将《专项预案》纳入到全市的防汛应急预案体系,城投集团配合本区防汛部门协同做好本区防汛排水抢险、重大活动排水保障工作;在2026年汛期前完成防汛应急预案修编,按照新的管理模式明确防汛抢险指挥体系、工作流程、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市、区防汛相关工作要求。(2026年6月)

2.组建专业队伍:上海城投集团结合市、区排水养护工作标准和防汛防台工作要求,完成本区公共排水设施专业运维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组建,明确排水养护及防汛抢险相关人员、设施、设备保障要求。(2025年12月)

3.建立感知体系:区建管委配合上海城投集团开展感知体系和评估模型建设,提供历年雨污混接排查、管网整治等相关资料,并将移交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计划同步向上海城投集团进行交底。上海城投集团与区建管委共享相应片区的排水感知体系的实时监测数据和模型模拟结果,实现动态监管。针对感知体系和模拟评估系统发现问题,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整改。(2026年12月)

4.优化工作机制:利用上海城投集团建设的模型感知机制,实现对辖区内公共排水设施的动态监管和整治。同步优化现有泵河联动、泵管联动工作机制,并调整涉及公共排水设施市民热线处置机制。根据市、区排水许可、排水行政执法有关要求,研究调整相关工作机制和流程,上海城投集团按照市、区有关部门要求落实相关工作。(2026年起)

(三)强化成本绩效管理

1.成本绩效分析:按照市级统一要求,全面梳理排水设施运行维护资金投入等情况,形成区级成本绩效分析报告;配合市级成本绩效评估单位,完成公共排水设施运维成本绩效分析。(2025年7月)

2.制定考核政策:原则上按照上海市考核标准,2026年起区建管委联合市水务局对上海城投集团开展一体化运维绩效考核,针对普陀区域性养护标注和考核标准,在委托协议中将予以明确。排水设施养护经费结算由市、区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经费拨付需结合当年市对区考核结果、排水设施运维及防汛应急抢险成效等。(2025年-2026年)

3.明确结算方式:配合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在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基础上,结合现行定额标准、现状投入水平和改革预期目标,研究形成统一的公共排水设施日常运维经费标准,同步建立结算协调机制。(2025年12月)

4.开展运维采购:按照市改革总体要求,区政府(或区政府统一授权的单位)与市水务局签订政府采购委托协议,由市水务局进行统一采购,本区根据采购结果与运维单位签订运维合同。(2025年12月)

(四)出台改革配套政策

研究制定资金配套政策:按照市改革总体要求,研究制定本区移交排水设施大中修、更新改造、应急抢修的近远期建设机制和资金渠道;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厂站网一体化建设和新建排水设施建设投资政策研究。

四、职责分工

(一)区建管委

负责牵头制定本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负责对接上海市水务局落实改革方案;负责对接上海城投集团,推进辖区内排水设施、设备的移交和运维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移交排水设施运维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负责指导、监督上海城投集团开展排水设施运维管理和防汛应急抢险工作;履行其他辖区内排水行业监督管理职责。

(二)区发改委

负责研究形成本区移交排水设施大中修改造立项方式和资金渠道。

(三)区财政局

负责落实移交排水设施的日常运维资金,并纳入区财政预算;配合市水务局、市财政局落实统一核算机制。

(四)区国资委

负责指导区属国有养护企业做好人员移交和改革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工作。

(五)区应急局

负责对辖区内上海城投集团防汛应急抢险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管。

(六)区人社局

负责做好区属国有养护企业人员移交相关行业指导。

(七)区城运中心

负责对接市级部门,按照排水改革方案分工,调整优化“12345”、网格化等热线平台排水工单的派单和处置程序。

(八)区城投公司

负责研究确定移交人员名单和相关需求,对接上海城投集团做好人员移交和改革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做好移交过渡期间排水设施管理和运维,以及防汛排水抢险、重大活动排水保障等工作。

(九)各街镇

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非区管排水设施(包括内部道路排水设施、下立交泵站等)梳理校核,配合区建管委做好辖区内排水设施移交工作。

(十)上海城投集团

负责制定普陀区过渡期排水设施管理养护方案,提前参与普陀区排水设施的运维管理,包括日常运行调度、巡查养护、设施大中修、更新改造、应急抢修等,以及其他经市政府、区政府明确的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全区防汛排水抢险、重大活动排水保障工作;负责接管全区新建排水设施,并加强排水管线信息的动态更新管理;负责排水设施一体化运行调度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负责涉及移交排水设施的热线、网格化、信访等事件的处置;负责做好全区排水应急保障服务;参与排水规划编制;参与新建排水设施的前期研究和竣工验收;配合排水接入现场踏勘、接入方案技术指导、接入项目验收等过程,并对排水户雨水管、污水管接驳情况、排水及水质情况进行管控;配合雨污混接整治、管道结构性病害修复等排水专项任务;配合开展排水行政许可、行政执法;配合做好改革过程中的稳定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为顺利推动移交工作稳步实施,按照市级文件精神及市水务局工作要求,建立区分管领导牵头的协调机制。

上海市普陀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  政策预公开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二届上海市委五次全会相关要求,系统治理本市排水瓶颈问题,提升本市公共排水设施一体化运行效能和管理水平,普陀区建管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起草了《上海市普陀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以下简称《改革实施方案》)。现就《改革实施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改革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根据十二届市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市领导调研城投集团指示要求,市水务局会同城投集团研究编制了《上海市排水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多次征求了各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意见,并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指出推进排水管理体制改革,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改革措施。要围绕建立厂站网一体化运维管理体制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压实责任,整合资源、高效协同,深化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技术赋能,提升整体效率,为超大城市安全有序运行提供基础支撑。

二、《改革实施方案》中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具体内容包括推进平稳有序移交、构建系统运营体系、强化成本绩效管理、出台改革配套政策等方面。

三、《改革实施方案》中改革范围和目标是什么?

改革范围为普陀全区,改革目标2025年底前,将普陀全区范围内公共排水设施交由上海城投集团统一运维;2026年底前实现全区厂站网一体化运维管理,发挥规模效应,实施降本增效。

 

上海市普陀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  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关于《上海市普陀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公众参与情况的报告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5年4月至5月期间,我委组织开展《上海市普陀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公众参与活动,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并就相关意见建议进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于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5月13日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在征询期内,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书面征求意见

2025年5月,我委书面征求上海市普陀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意见建议,上海市普陀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出2条意见,根据意见和建议的主要内容,我委对草案“基本情况”中移交设施和“推进平稳有序移交”中人员移交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比较集中的意见有:

1、关于人员移交。希望市级部门明确待遇和具体人员划转方案。

2、关于设施设备。区城投资产设备不予移交。

3、关于设施设备。通沟污泥厂移交需一事一议进行研究。

意见均予以采纳,在草案中补充相关内容,针对需具体协调的事宜,已牵头市城投集团、区城投公司进行点对点对接。

三、召开座谈会

2025年3月我委召开《上海市普陀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座谈会,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应急局、区人社局、区城运中心、区市政水务中心、区城投公司参加。经我委介绍《上海市普陀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制定情况及政策内容后,参会代表就草案内容进行了讨论,未提出修改意见。

  • 本次征询已结束
分享:

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