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征询详情

普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5-10-16

目前,普陀区生态环境局正在进行《普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为保障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现将《普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希望广大市民和各有关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普陀区生态环境局,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和在网站互动频道留言。

来信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611室,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收,邮编:200333。

电子邮件地址:chengqian1@shpt.gov.cn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

 

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16日 

普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草案全文 发布时间:2025-10-16

一、前言

面向“十五五”新征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将迈入关键攻坚期。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本质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系统部署,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方向。

“十四五”期间,普陀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各部门、街镇、工业企业协同发力,以及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十五五”是上海面向2035年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基本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蓄力而上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阶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谋划与实施好普陀区未来五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于持续改善城区生态环境质量,实现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区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编制本规划。

二、发展基础

“十四五”期间,普陀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稳步向好、城区环境面貌不断提升,美丽普陀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夯实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持续完善

健全普陀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机制,编制《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和街镇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建立健全生态文明考核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纳入区级机关、各街镇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厘清责任链条、持续跟踪问效。把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落实情况与干部“政治+实绩”考核结合,进一步突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等要求。

(二)聚焦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显著

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启动《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3-2025年)》,有序推进52项任务落地落实。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全覆盖完成在建(符合安装条件)工地扬尘在线监控安装,实现对工地扬尘在线监测数据及现场评分量化评价。深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完成重点企业VOCs2.0治理、涉VOCs汽修企业提标治理、VOCs简易治理设施精细化管理试点,现有加油站全部完成油气回收装置和在线监测装置安装。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实现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查全覆盖,开展高污染车辆路检路查、机动车检测机构整治、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等专项行动。聚焦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用心化解群众“关键小事”,集中开展餐饮油烟信访重点点位、重点区域整治,编制餐饮选址禁设场所清单。全区PM2.5浓度从2020年的31.2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24年的28.2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8%。

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落实河湖长制,规范区内党政河湖长及沿河湖排污口企业河长设置,进一步完善河湖长述职制度。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实施智慧城水系综合整治等多项水利专项工程。印发《普陀区加强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动态销号和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区内区管及以上河道、其它河湖、小微水体开展全覆盖排查溯源整治。打造曹杨环浜“水美社区”,南北厅河获评上海市示范美丽幸福河湖。普陀区10个市考河道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连续3年保持100%。

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严格建设用地出让、划拨等土地流转管理制度,持续实施重点建设用地“调查-评估修复-再利用”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制度。完成18个优先监管地块管控进展情况的梳理、更新。区域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安全可控,安全利用率保持100%。桃浦地区成为上海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和生态修复的标杆,桃浦中央绿地入选美丽中国案例。

(三)锚定“双碳”目标,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

一是聚焦重点地区打造绿色发展高地。真如城市副中心获授“上海市绿色生态城区”三星级试点。海纳工程院低碳建设案例,入选联合国人居署《未来城市顾问展望2023》。普陀首个“近零碳公园”李子园公园竣工开放,上海单体面积最大的近零能耗建筑长三角一体化绿色科技示范楼建成。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印发《普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碳达峰九大行动”,将碳达峰的战略导向和目标要求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产业领域,立足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建设,持续整合科创资源、优化产业结构,打造先进高端产业集群。到2024年底,全区智能软件、研发服务、科技金融、生命健康四大重点培育产业占区级税收比重已达40.6%。能源领域,积极构建绿色能源体系,大力发展光伏项目,新增光伏装机容量达2.3万千瓦。交通领域,打造绿色交通体系,完善慢行设施,预计到2025年底累计完成18个慢行交通体验提升民心工程以及万里等3个慢行交通精品区域;扩大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完成新建公共充电桩5300个。建筑领域,加快城区建筑绿色低碳转型,落实绿色建筑面积844.94万平方米,超低能耗建筑项目14项。

三是聚焦重点环节加快绿色生活方式转变。出台《普陀区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无废城市”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营造“无废城市”建设浓厚文化氛围。强化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湿垃圾分出量、可回收物回收量和有害垃圾分出量稳中有升,居住区达标率96%,单位达标率稳定在95%及以上。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强化生产流通领域监督检查,加大对销售禁止性塑料制品的检查力度。实现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最后一公里”全覆盖。

(四)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城区环境品质持续提升

一是持续加快城市有机更新。聚焦苏州河绿色生态空间建设,打造“半马苏河”靓丽风貌,全面贯通开放苏州河(普陀段)21公里岸线,岸线空间全面提质升级。持续深入推进“两旧一村”改造,深化“15分钟社区生活圈”、“美丽街区”建设,开展旧住房成套改造18.08万平方米,实施旧住房综合修缮约217万平方米,完成安远路等50条(段)景观道路(美丽街区)建设。

二是持续推进城市绿脉提升行动。提升城市绿化碳汇能力,构建新型城市绿化体系。新建绿地75.5万平方米、绿道27公里、立体绿化10.8万平方米。深入推进公园城市建设,新增城市公园9座,完成半马苏河公园、长寿公园改造,通过“见缝插绿”“拆墙改绿”等方式,新增各具特色的口袋公园12个。

三是加强生物多样性调查与保护。在全市率先启动生物多样性调查,组织编制《普陀区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方案》,目前已记录各类物种1000余种,发现上海市新记录2种。持续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外来入侵生物的监测预警和影响评估,进一步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五)守牢安全底线,加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

一是切实维护城区环境安全。聚焦污染治理设施、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等安全问题,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应急演练、技能培训等各类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建立生态环境应急责任体系,完成《上海市普陀区处置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上海市普陀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全区海绵城市建设总面积达到22.63平方公里,占建成区总面积40.8%。

二是加强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本区大气污染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建成中心城区首个光化学组分自动站,实时监测116种VOCs组分。在中槎浦等主要河道建成10座地表水小型在线监测自动站,在线监测数据纳入地表水监测预警体系。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督管理体系,印发《上海市普陀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实施方案》,规范排污许可证后管理。

三是加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将生态环境法治保障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重要内容,以“生态+法治”双轮驱动,建设美丽普陀建设示范基地。强化执法司法联动,印发《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备忘录》。设立环境公益诉讼观察点,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表1  普陀区“十四五”环境保护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单 位 2025年目标值 2024年完成情况 属性
环境质量 1 PM2.5年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35 28.2 约束性
2 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 % 85左右 88 约束性
3 区域平均降尘量 吨/平方公里·月 3.7 3.74 预期性
4 市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50 100 约束性
5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100 100 约束性
环境治理 6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45 43.19 预期性
7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100 100 预期性
生态建设 8 绿化覆盖率 % 30.55 30.96 约束性
9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人 5.83 6.04 约束性
10 河湖水面率 % 3.76 3.86 预期性
绿色发展 11 主要污染物减排 - 完成市考核要求(五年10.53吨) 已完成(16.2吨) 约束性
12 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 % 完成市考核要求 累计上升约6.2% 约束性
13 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率 % 完成市考核要求 累计上升约2.6% 预期性
14 环保投入相当于全区生产总值比例 % 3左右 3.1 预期性
15 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率 % 80左右 81.69 预期性

 

三、发展趋势

(一)趋势研判

“十五五”是从污染防治攻坚拓展至美丽上海建设,实现生态环境全面改善的核心期。今后五年美丽上海建设目标的实现,直接决定美丽上海总体目标的整体进程,也事关高质量发展全局。普陀区要全面落实美丽上海建设要求,明确“十五五”战略重点,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区开好局、定好势。

“十五五”是积极稳妥实现碳达峰,为绿色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的发力期。上海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形成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能源、交通、城乡建设结构,彰显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位势,在全国发挥高质量发展的示范作用。这也对普陀未来五年强化创新驱动产业发展,加快构筑高质量发展战略新优势提出了更高要求。

“十五五”是实现生态环境全面改善,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冲刺期。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从“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三个方面提出了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努力方向和重点任务。中共上海市十二届五次全会也对“健全美丽上海建设体制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普陀区需要在新形势下,敢于突破,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为上海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实践样板。

(二)挑战分析

近年来,普陀区生态环境稳中向好,要维护稳定的治理成效,仍需不断努力,生态环境保护依然任重道远。

一是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尚不稳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效不稳固,受外来污染输送及不利扩散的区位、气象条件叠加本地污染源等多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仍时有波动。水环境质量反复明显,受防汛泵站雨季放江、污水管道设施老化、雨污混接等因素影响,部分河道水质脆弱易反复的特性依然存在。

二是社会性、生活化环境矛盾仍需有效化解。普陀区人口密度大,老旧小区密集,社会生活类污染源分布广、集中度高,油烟气、噪声等污染扰民矛盾较为突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受理的相关工单量处于高位。

三是现代环境治理能力仍需提升。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当前执法的手段和方法还比较单一,运用科技手段感知监控各类环境要素和各种污染源还不够全面、不够及时,对大气、水、噪声环境数据的成果转化运用还稍显薄弱,运用大模型开展成因分析水平有待提高,智慧监管体系需加速构建,三监联动等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是绿色低碳转型面临多重挑战。清洁能源替代进程有待提速,分布式能源应用广度与深度不足,建筑、交通等领域化石能源依赖度依然较高。绿色低碳核心技术储备不足,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有限,科技成果转化仍需加强,产学研协同效率有待提升。同时,随着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主要污染物减排空间收窄,进一步削减难度加大。

四、指导方针

(一)总体思路

“十五五”期间,普陀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普陀区“经济新质、民生优质、城区提质、全面高质”发展主题,以美丽普陀建设为总牵引,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为总纲,坚持生态优先、生态引领、生态惠民,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城区生态环境质量,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普陀。

(二)基本原则

更加突出绿色发展。依托沿沪宁产业创新带的区位优势,积极推动区域经济向绿色化、低碳化方向转变,在建筑、交通、能源、产业等各领域持续发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深度融合。

更加突出协同治理。强化大气、水、土壤、噪声等多环境要素协同管控,推动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上取得新突破。统筹水、岸、绿、城一体化协同治理,加强生态修复、岸线景观提升、绿地系统建设与城市功能优化的衔接,系统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更加突出科技赋能。强化科技赋能和管理创新,搭建生态环境智慧管控平台,深化数字技术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应用,实施精准、高效和智慧监管,推动治理能力与美丽普陀建设要求相适应。

更加突出生态惠民。将生态环境与民生需求深度结合,全力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引导人民群众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者、监督者、受益者,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认同感。

五、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发展目标

到2030年,普陀区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有序实现碳达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城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美丽普陀建设成效明显。

——生态环境质量方面,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7微克/立方米左右,区域平均降尘量不高于3.2吨/平方公里·月。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主要河道优Ⅲ类水体比例保持100%,水生生物状况达到市考核要求,地下水国控点位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绿色低碳发展方面,持续深化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等市级考核要求,绿色交通出行比例逐步提升至80%。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方面,进一步优化生态空间布局,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6.24平方米,绿化覆盖率稳步提升至31.5%,河湖水面率达到3.95%,区管及以上美丽幸福河湖建成率实现50%。

 

——生态环境治理方面,持续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不低于46%,无废城市指数达到市考核要求。

(二)主要指标

表2 普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单 位 “十五五”目标值 属性
生态环境质量 1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27左右 约束性
2 区域平均降尘量 吨/平方公里·月 3.2 预期性
3 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 主要河道优Ⅲ类水体比例 % 100 约束性
水生生物状况 - 完成市考核要求 预期性
4 地下水国控点位环境质量 - 稳中向好 预期性
绿色低碳发展 5 主要污染物减排 - 完成市考核要求 约束性
6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完成市考核要求 约束性
7 绿色交通出行比例 % 80 预期性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8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 6.24 约束性
9 绿化覆盖率 % 31.5 约束性
10 河湖水面率 % 3.95 预期性
11 区管及以上美丽幸福河湖建成率 % 50 预期性
生态环境治理 12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 100 约束性
13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不低于46 约束性
14 无废城市指数 - 完成市考核要求 预期性

 

六、主要任务

(一)加快发展方式转型,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1.优化空间发展格局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制定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为重点,以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手段,以信息平台为支撑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构建“一带引领、一心突破、一城协同”高品质发展格局,推动重点地区功能重塑、产业升级、品质提升。深化滨水与腹地一体协调发展,促进生态、文化、休闲等功能的有机融合,着力塑造生态宜人、活力健康的“半马苏河”滨水空间品牌。充分发挥真如绿廊生态优势,聚焦“海纳小镇”数字化转型,打造数字经济新高地。发挥中央公园文体、商业、产业功能,构建桃浦智创城低碳产业生态圈。

2.积极稳妥实现碳达峰

根据国家和市级政策指导,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机制,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统筹区域绿色低碳转型。推进多领域、多层次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组织有条件的区域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等各类试点示范建设。加强碳普惠、碳中和场景应用,鼓励演出、赛事等大型活动实施碳中和。

3.加快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利用园区、市政、公共建筑、住宅等屋顶与场地,大力发展“光伏+”工程,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根据国家“两重”“两新”政策支持方向,加强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储备,鼓励申报国家资金支持,推进项目落地。加快推进产业升级。立足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建设,持续整合科创资源、优化产业结构,打造先进高端产业集群。实施“工业互联网+绿色智造”新模式,持续推进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培育壮大绿色低碳循环产业,构建以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为重点的绿色产业体系。推进交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稳步推进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完善慢行交通网络,推进慢行交通精品区建设。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加快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实现建筑能源自给自足和高效利用。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面提升建筑能效水平。

(二)巩固拓展攻坚成效,高标准推进综合治理

1.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更加突出源头管控,以PM2.5控制为主线,NOx和VOCs减排为主攻方向,协同控制O3污染。强化扬尘防治监管,探索建立多部门问题线索和处置协同的智慧化监管机制。严格限制新建高污染燃料锅炉,推进燃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深化VOCS综合治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优先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大低效失效VOCs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力度。加强移动源监管,持续推进老旧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强化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监管,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多部门协同监管,持续推进餐饮禁设和可开办场所清单动态更新,强化热线数据分析和投诉处置。

2.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深化落实河长制,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地表水水质管理向水生态管理转变。统筹河湖水质改善与生态修复,推进建华水系、桃浦中水系、桃浦河支河水系清洁小流域建设,打造一批美丽幸福河湖,构建水清岸绿、人水和谐的生态格局。全面完成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加强排水管道检测、修复。加强放江污染管控,强化泵站排水与河道养护保洁联动,持续推进清管行动。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3.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根据上海市统一部署开展第二次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全链条管控土壤风险。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加强优先监管地块管理,动态更新管控清单。结合重点区域转型推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探索土壤绿色低碳修复路径。

4.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

高标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培育一批“无废细胞”典型案例。加强固废源头减量和高效利用。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可回收物点、站、场回收体系,推进示范型可回收物中转站建设。严格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落实工程渣土出土量、申报量、运输量、消纳量“四量”一致原则,健全多部门问题线索和处罚信息共享协同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规范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与转运。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动态更新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区域补充清单,开展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强化噪声源头管控,推广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督促建设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聚焦社会生活、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噪声扰民问题,健全噪声投诉多部门联合处理机制,加强对噪声类12345热线工单的综合研判,推进噪声问题综合治理。

(三)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1.加强绿化建设与管养

完善城区公园体系,加密绿道网络建设,多维度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持续提升城区空间形态和生态环境品质。深化落实林长制,提升绿化精细化管养水平,加强古树名木等保护力度,强化绿化有害生物绿色防控技术应用。

2.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价值挖掘

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蓝绿空间网络,持续开展河湖健康评价,结合城市更新、旧区改造、口袋公园建设,因地制宜打造更多融入生物保护功能的社区生境花园。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体验,建设长风公园生态科普中心,开展水生生物、苔藓植物等特色生物多样性观测,运营生物多样性研学活动课程,提高公众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识与参与度,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与科普教育。

3.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持续优化核技术利用分级分类监管,稳步有序简化低风险源项目审批流程,探索对风险较小单位的“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通讯基站等电磁辐射的污染防治与法律法规科普宣传。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持续推进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等常态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监测能力。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城区防洪除涝工程建设,持续提升城区韧性安全水平。

(四)深化监管体系创新,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1.深化生态环境治理与监管创新

加快智慧执法建设,利用大数据、无人机等智慧监管手段加强非现场执法检查。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加强监测数据智慧分析,打造区域特色监测站。完善自动站、小微站融合组网,开展水生态监测,提升地表水监测评估支撑能力;搭建“塔机视联”大气污染监测预警巡查系统,部署大气监测小微站,开展颗粒物走航监测,健全天地一体大气污染感知网络。整合地表水、扬尘、餐饮油烟、噪声等监测数据,打造区级生态环境数智平台,实现区域生态环境数据归集和多维度统计分析。充分利用“三监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过程可溯、监管闭环。加强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提升园区污染防控工作水平。

2.强化政策供给与绿色低碳科技创新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强化节能减排、科创等专项资金保障。加强绿色金融宣传,鼓励各部门、企业申报绿色项目。依托创新平台开展应用性绿色低碳技术研究,推动“政产学研”深度融合,提高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落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承担各级绿色低碳科技项目,鼓励设施、数据等资源开放共享。

七、保障措施

(一)健全责任落实体系

充分发挥普陀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美丽普陀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整改等工作的组织落实。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链条责任体系。建立科学量化的考核指标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推进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二)强化社会力量协同参与

制定激励政策,指导企业开展节能减排降碳等生态环境领域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政策扶持。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支持环保社会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教育、环境公益诉讼、公众参与监督等活动。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引入专业技术力量和智力资源,为生态环境治理提供技术咨询、方案论证和决策支持。鼓励社区居民开展认领河道维护、开展水质监测志愿者活动等方式,形成共建共治机制,提升公众参与度。

(三)加强区域合作与交流

依托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合作机制,共建绿色技术联合研发平台,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低碳装备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与成果共享。加强新槎浦、桃浦河等跨界水体共保联治,建立水质监测信息共享、污染应急联动机制。参与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动移动源、扬尘等协同治理。拓展国际合作交流,引入国际先进绿色技术和管理模式,支持企业、园区参与国际绿色低碳合作项目,提升对外开放绿色竞争力。

普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背景介绍 发布时间:2025-10-16

 

一、 制定背景

“十五五”是上海面向2035年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基本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时期,也是普陀区全面推进美丽普陀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共进的重要阶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谋划与实施好普陀区未来五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于持续改善城区生态环境质量,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区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普陀区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普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征求意见稿)》)。

二、 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关于印发<普陀区“十五五”区级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要求。

三、 制定过程

今年以来,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在前期研究基础上,全面启动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梳理总结普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研判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与挑战,科学谋划“十五五”发展目标与任务,先后多次组织各相关部门、专家开展专题研讨、意见征询,不断修改完善规划,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

四、 主要内容

《规划(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前言、发展基础、发展趋势、指导方针、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部分。

普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会议审议情况 发布时间:2025-10-16

普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决策结果 发布时间:2025-10-16

普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政策预公开解读 发布时间:2025-10-16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上海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普陀,根据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普陀区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普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征求意见稿)》)。

现就《规划(征求意见稿)》作如下解读:

一、《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哪些发展目标?

《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30年,普陀区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有序实现碳达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城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美丽普陀建设成效明显”。

二、《规划(征求意见稿)》部署了哪些主要任务?

《规划(征求意见稿)》统筹部署了四个方面的任务。一是优化空间发展格局,加快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积极稳妥实现碳达峰;二是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固体废物、新污染物和噪声污染治理;三是加强绿化建设与管养,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价值挖掘,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四是深化监管体系创新,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强化政策供给与绿色低碳科技创新。

三、《规划(征求意见稿)》实施期限是如何安排的?

《规划(征求意见稿)》实施期限为2026年至2030年。目前《规划(征求意见稿)》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后续将根据各方反馈意见深化完善,按程序报批后正式组织实施。

四、《规划(征求意见稿)》实施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一是健全责任落实体系。充分发挥普陀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考核体系。

二是强化社会力量协同参与。构建生态环境多元共治体系,激励企业、环保社会组织、科研院校、社区居民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三是加强区域合作与交流。依托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合作机制,共建绿色技术联合研发平台,加强跨界水体共保联治,拓展国际合作交流。

普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发布时间: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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